各区县市生态环境分局,经开区、高新区、柳叶湖、西湖、西洞庭、桃花源生态环境分局,局属各科室、直属各单位:
根据生态环境部《关于加强生态环境监督执法正面清单管理推动差异化执法监管的指导意见》(环办执法〔2021〕10号)和湖南省生态环境厅《湖南省生态环境监督执法正面清单管理办法》(湘环发〔2021〕33号)要求,我局对全市生态环境监督执法正面清单企业进行了调整更新(具体名单见附件),现印发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附件:常德市生态环境监督执法正面清单.xlsx
常德市生态环境局
2023年6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