常德市生态环境局关于2022年11月全市环境质量状况的通报

2022-12-23 17:04 来源:常德市生态环境局
字号:【

各区县市委和政府,常德经济技术开发区、常德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柳叶湖旅游度假区、西湖管理区、西洞庭管理区、桃花源旅游管理区,市住建局、市国资委、市城管执法局:

一、城市(县城)环境空气质量状况

(一)2022年11月环境空气质量状况

1.市城区环境空气质量状况。2022年11月,市城区环境空气质量优良天数29天;优良天数比例为96.7%,与上月(80.6%)比较上升16.1%,与2021年同期(73.3%)比较上升了23.4%;综合指数为3.75,与上月(3.72)比较上升了0.8%,与2021年同期(4.24)相比下降了11.6%;PM2.5平均浓度为40ug/m3,与2021年同期(54ug/m3)相比下降了25.9%;PM10平均浓度为61ug/m3,与2021年同期(68ug/m3)相比下降了10.3%;空气中首要污染物为PM2.5。按环境空气质量综合指数评价,常德市在全省14个市州中排名第11名。

2.区县市环境空气质量状况。2022年11月,14个区县市(含管理区,下同)环境空气质量平均优良天数比例均为97.39%,平均综合指数为3.24。全市PM2.5月均浓度为34ug/m3,PM10月均浓度为54ug/m3,纳入全省综合排名的7个县市综合指数为(2.78-3.24)之间,排名分别为安乡县第35名、汉寿县第55名、临澧县第60名、津市市第68名、桃源县第75名、澧县第76名、石门县第80名。全市14个区县市综合指数为(2.78-3.80)之间,排名从好到差依次为安乡县、西湖、汉寿县、柳叶湖、临澧县、津市市、桃源县、西洞庭和澧县并列、石门县、鼎城区、高新区、武陵区、经开区。(具体数值见附件1)

(二)2022年1-11月环境空气质量状况

1.市城区环境空气质量状况。2022年1-11月,市城区环境空气质量优良天数289天;优良天数比例为86.5%,与2021年同期(87.4%)比较下降了0.9%;综合指数为3.59,与2021年同期(3.51)比较上升了2.3%;PM2.5平均浓度为38ug/m3,与2021年同期(37ug/m3)相比上升了2.7%;PM10平均浓度为52ug/m3,与2021年同期(49ug/m3)相比上升了6.1%;空气中首要污染物为O3。按环境空气质量综合指数评价,常德市在全省14个市州中排名第11名。

2.区县市环境空气质量状况。2022年1-11月,14个区县市(含管理区,下同)环境空气质量平均优良天数比例均为92.6%,平均综合指数为3.08。全市PM2.5月均浓度为31ug/m3,PM10月均浓度为46ug/m3,纳入全省综合排名的7个县市综合指数为(2.72-3.09)之间,排名分别为桃源县第27名、津市市第41名、汉寿县第43名、安乡县第45名、临澧县第51名、澧县第59名、石门县第69名。全市14个区县市综合指数为(2.72-3.62)之间,排名从好到差依次为桃源县、津市市、汉寿县、西洞庭、安乡县、临澧县、西湖、澧县、柳叶湖、石门县、常德经开区、鼎城区、高新区、武陵区。(具体数值见附件2)

二、地表水水质状况

(一)11月水质状况

1.全市地表水水质概况

(1)11月,全市地表水水质总体为良好。全市46个监测断面中(澧县北民湖暂不纳入考核,武陵熊家冲因枯水干旱断流未监测,和尚桥东风闸上游50米、枉水阳南桥、枉水经开区入沅江、鼎城灌溪水文站、鼎城区富贵村入花山河、澧县东洲、澧县道河口因疫情影响未监测),Ⅰ~Ⅲ类水质断面47个,占89.1%;Ⅳ类水质断面5个(汉寿蒋家嘴、澧县小渡口镇五公村、汉寿安乐湖、安乡珊珀湖、马家吉河靳家湾电排下游150米),占10.9%。其中,沅水流域本月总体水质为良好,17个断面中Ⅰ~Ⅲ类水质断面16个,占94.1%,Ⅳ类水质断面1个,占5.9%;澧水流域本月总体水质为优,17个断面中Ⅰ~Ⅲ类水质断面16个,占9.4%,Ⅳ类水质断面1个,占5.9%;环洞庭湖流域本月总体水质为优,5个断面中Ⅰ~Ⅲ类水质断面5个,占100%;湖库本月7个监测断面中,Ⅲ类水质断面4个,占57.1%,Ⅳ类水质断面3个,占42.9%。

(2)与上月相比,Ⅰ~Ⅲ类水质比例减少1.3%,Ⅳ类水质比例增加3.2%,Ⅴ类水质比例减少1.9%。

(3)与上年同期相比,Ⅰ~Ⅲ类水质比例减少3.8%,Ⅳ类水质比例增加3.8%。

2.国家考核断面水质状况

(1)11月,13个国家考核断面中,Ⅰ~Ⅲ类水质断面11个,Ⅳ类水质断面2个(汉寿蒋家嘴、澧县小渡口镇五公村)。其中,石门澧水三江口、石门乌溪沟断面水质与上年同期相比上升1个类别;澧县小渡口镇五公村断面水质与上月、上年同期相比下降1个类别。

(2)11月,13个国家考核断面中,临澧张公庙、陈家河(四水厂)、石门澧水三江口3个断面水环境质量综合指数相对较好(从第1名到第3名),澧县小渡口镇五公村、安乡大鲸港、安乡沙河口3个断面水环境质量综合指数相对较差(从倒数第1名到倒数第3名)。

    临澧张公庙、陈家河(四水厂)、临澧沔泗村仙人桥3个断面水环境质量综合指数变化情况相对较好(从第1名到第3名),石门皂市、石门乌溪沟、澧县小渡口镇五公村断面水环境质量综合指数变化情况相对较差(从倒数第1名到倒数第3名)(见附表4)。

(3)11月,汉寿蒋家嘴断面与上年同期相比化学需氧量、五日生化需氧量、氟化物指标变化幅度较大;汉寿坡头断面与上年同期相比五日生化需氧量、氟化物、汞指数变化幅度较大;石门澧水三江口断面与上年同期相比氟化物指标变化幅度较大;津市窑坡渡断面与上年同期相比化学需氧量、五日生化需氧量、总磷指标变化幅度较大;安乡沙河口断面与上年同期相比溶解氧、氟化物指标变化幅度较大;石门皂市断面与上年同期相比pH、化学需氧量、五日生化需氧量、氟化物、砷指标变化幅度较大;临澧沔泗村仙人桥断面与上年同期相比氟化物指标变化幅度较大;澧县小渡口镇五公村断面与上月相比高锰酸盐指数、化学需氧量、氨氮指标变化幅度较大,与上年同期相比pH、高锰酸盐指数、氨氮指标变化幅度较大;石门乌溪沟断面与上月相比pH指标变化幅度较大,与上年同期相比化学需氧量、五日生化需氧量、氟化物、阴离子表面活性剂指标变化幅度较大;安乡大鲸港断面与上年同期相比氟化物、硫化物指标变化幅度较大;安乡安德芦林铺断面与上年同期相比氨氮指标变幅度较大。(见附表3)

3.省控及以上考核断面水质状况

(1)11月,44个省控及以上考核断面中,Ⅰ~Ⅲ类水质断面40个,占90.9%,Ⅳ类水质断面4个,占9.1%。

(2)11月,44个省控及以上考核段面中,桃源夷望溪入沅江口、桃源凌津滩、桃源黄石水库3个断面水环境质量综合指数相对较好(从第1名到第3名),汉寿安乐湖、津市西毛里湖湖心、澧县小渡口镇五公村3个断面水环境质量综合指数相对较差(从倒数第1名到倒数第3名)。

临澧张公庙、鼎城高水、鼎城冲天湖3个断面水环境质量综合指数变化情况相对较好(从第1名到第3名),石门皂市、石门易家渡叶家坪村、石门乌溪沟3个断面水环境质量综合指数变化情况相对较差(从倒数第1名到倒数第3名)。(见附件4)。

(3)与上月相比,10个断面水质发生变化。其中,夷望溪入沅江口、黄石水库、石门壶瓶山断面水质由Ⅱ类上升为Ⅰ类,鼎城高水断面水质由Ⅲ类上升为Ⅱ类,西毛里湖湖心断面水质由Ⅳ类上升为Ⅲ类,鼎城冲天湖断面水质由Ⅴ类上升为Ⅲ类;桃花源旅游管理区沅江饮用水水源断面水质由Ⅰ类下降为Ⅱ类,柳叶湖断面水质由Ⅱ类下降为Ⅲ类,澧县小渡口镇五公村、安乡珊珀湖断面水质由Ⅲ类下降为Ⅳ类。

与上年同期相比,7个断面水质发生变化。其中,石门澧水三江口、石门乌溪沟断面水质由Ⅱ类上升为Ⅰ类,鼎城高水断面水质由Ⅲ类上升为Ⅱ类,鼎城冲天湖断面水质由Ⅳ类上升为Ⅲ类;澧县王家厂水库断面水质由Ⅱ类下降为Ⅲ类,澧县小渡口镇五公村、汉寿安乐湖断面水质由Ⅲ类下降为Ⅳ类。

4.市控监测断面水质状况

(1)11月,2个市考核水质断面中,Ⅱ~Ⅲ类水质断面1个,占50%,Ⅳ类水质断面1个(枉水经开区入沅江)占50%。

(2)与上月和上年同期相比,靳家湾电排下游150米(马家吉河)断面水质由Ⅲ类下降为Ⅳ类。

5.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水质状况

全市共监测13个县级及以上饮用水水源地,其中陈家河(四水厂、常德三水厂、桃源黄石水库3个市级饮用水水源地为月监测,其余10个县级饮用水水源地为季度监测。11月,13个县级及以上饮用水水源地水质均达标,达标率为100%。

6.入境断面水质状况

11月,市级交界断面石门樟木滩、桃源观音寺,省级交界断面安乡马坡湖水质均为Ⅱ类,省级交界断面安乡官垱水质为Ⅲ类。

(二)1-11月水质状况

1.全市地表水水质概况

1-11月,全市地表水水质总体为良好。55个监测断面中,Ⅰ类~Ⅲ类水质断面49个,占89.1%;Ⅳ类水质断面6个(汉寿安乐湖、澧县北民湖、常德冲天湖、安乡珊珀湖、马家河吉靳家湾电排下游150米、澧县东洲),占10.9%。其中,沅水流域本月总体水质为优,23个断面中Ⅰ~Ⅲ类水质断面22个,占95.7%,Ⅳ类水质断面1个,占4.3%;澧水流域本月总体水质为优,19个断面中Ⅰ~Ⅱ类水质断面18个,占94.7%,Ⅳ类水质断面1个,占5.3%;环洞庭湖流域本月总体水质为优,5个断面中Ⅱ~Ⅲ类水质断面5个,占100%;湖库本月8个监测断面中,Ⅲ类水质断面4个,占50%,Ⅳ类水质断面4个,占50%。

2.国家考核断面水质状况

(1)1-11月,13个国家考核断面中,Ⅰ~Ⅲ类水质断面13个。澧县小渡口镇五公村断面与上年同期相比上升一个类别。

(2)1-11月,13个国家考核断面中,陈家河(四水厂)、石门澧水三江口、石门皂市3个断面水环境质量综合指数相对较好(从第1名到第3名),澧县小渡口镇五公村、临澧沔泗村仙人桥、安乡安德芦林铺3个断面水环境质量综合指数相对较差(从倒数第1名到倒数第3名)。

陈家河(四水厂)、石门澧水三江口、临澧张公庙3个断面水环境质量综合指数变化情况相对较好(从第1名到第3名),石门乌溪沟、汉寿坡头、安乡大鲸港3个断面水环境质量综合指数变化情况相对较差(从倒数第1名到倒数第3名)。

(3)与上年同期相比,汉寿坡头断面五日生化需氧量指标变化幅度较大;津市窑坡渡断面化学需氧量指标变化幅度较大;澧县小渡口镇五公村断面pH指标变化幅度较大;石门乌溪沟断面化学需氧量、五日生化需氧量指标变化幅度较大;安乡大鲸港断面pH、石油类指标变化幅度较大。

3.省控及以上考核断面水质状况

(1)1-11月,46个省控及以上考核断面中,Ⅰ~Ⅲ类水质断面42个,占91.3%,Ⅳ类水质断面4个(汉寿安乐湖、澧县北民湖、常德冲天湖、安乡珊珀湖),占8.7%。

(2)1-11月,46个省控及以上考核断面中,石门壶瓶山、陈家河(四水厂)、桃源黄石水库3个断面水环境质量综合指数相对较好(从第1名到第3名),常德冲天湖、安乡珊珀湖、汉寿胭脂湖3个断面水环境质量综合指数相对较差(从倒数第1名到倒数第3名)。

陈家河(四水厂)、石门澧水三江口、临澧张公庙3个断面水环境质量综合指数变化情况相对较好(从第1名到第3名),澧县官垸凤凰咀、津市西毛里湖湖心、石门乌溪沟3个断面水环境质量综合指数变化情况相对较差(从倒数第1名到倒数第3名)。

(3)与上年同期相比,6个断面水质类别发生变化。其中,桃源黄石水库断面水质由Ⅱ类上升为Ⅰ类,澧县小渡口镇五公村、汉寿岩汪湖镇南洋嘴断面水质由Ⅲ类上升为Ⅱ类,汉寿胭脂湖断面水质由Ⅳ类上升为Ⅲ类;桃源夷望溪入沅江口断面水质由Ⅰ类下降为Ⅱ类,鼎城高水断面水质由Ⅱ类下降为Ⅲ类。

4.市控监测断面水质状况

(1)1-11月,9个市控考核断面中,Ⅱ~Ⅲ类水质断面7个,占77.8%;Ⅳ类水质断面2个(马家吉河靳家湾电排下游150米、澧县东洲),占22.2%。

(2)与上年同期相比,靳家湾电排下游150米(马家吉河)断面水质由Ⅲ类下降为Ⅳ类。

5.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水质状况

1-11月,全市13个县级及以上饮用水水源地水质监测结果均符合饮用水水源地水质标准,达标率100%。

6.入境断面水质状况

1-11月,石门樟木滩、桃源观音寺、安乡马坡湖断面水质均为Ⅱ类,安乡官垱断面水质为Ⅲ类。

三、有关要求

1.11月份,市城区环境空气质量优良天数比例较上月有所上升,与2021年同期相比有所上升。本月纳入全省排名的7个县市中,均未排名后10位。综合1-11月份,市城区环境空气质量优良天数比例较同年有所下降,与2021年同期相比优良天数有所下降,1-11月份纳入全省排名的7个县市中,均未排名后10位。排名靠后的县市要认真对照指标差距,查找分析原因,推进落实整改,并将有关整改落实情况及时反馈至市生态环境局。2022年,省厅将大气综合指数和综合指数改善幅度排名倒数后10位的的区县市纳入了市州考核细则,各区县市要切实落实管理责任,切实承担起环境空气质量改善的主体责任,加大工作推进力度,突出抓好重点区域、重点领域、重点时段大气污染防治工作,要杜绝秸秆垃圾焚烧,强化巡查管控,严控内源污染,确保环境空气质量持续改善。

2.11月,汉寿蒋家嘴、汉寿坡头、石门澧水三江口、津市窑坡渡、安乡沙河口、石门皂市、澧县小渡口镇五公村、石门乌溪沟、安乡大鲸港、安乡安德芦林铺国家考核断面较上年同期水质综合指数(CWQI)变差。1-11月,汉寿坡头、石门乌溪沟、安乡大鲸港、安乡安德芦林铺国家考核断面较上年同期水质综合指数(CWQI)变差。

11月,省控及以上考核断面中,汉寿安乐湖、津市西毛里湖湖心、澧县小渡口镇五公村断面水环境质量综合指数(CWQI)排名后三位,石门皂市、石门易家渡叶家坪村、石门乌溪沟断面水环境质量综合指数变化情况(△CWQI)排名后三位;1-11月,省控及以上考核断面中,常德冲天湖、安乡珊珀湖、汉寿胭脂湖断面水环境质量综合指数(CWQI)排名后三位,澧县官垸凤凰咀、津市西毛里湖湖心、石门乌溪沟断面水环境质量综合指数变化情况(△CWQI)排名后三位。

11月,汉寿蒋家嘴、澧县小渡口镇五公村、汉寿安乐湖、安乡珊珀湖、靳家湾电排下游150米(马家吉河)断面水质为Ⅳ类;柳叶湖、澧县小渡口镇五公村、安乡珊珀湖断面较上月水质有所下降;澧县王家厂水库、澧县小渡口镇五公村、汉寿安乐湖断面较上年同期水质有所下降。1-11月,汉寿安乐湖、澧县北民湖、常德冲天湖、安乡珊珀湖、靳家湾电排下游150米(马家吉河)、澧县东洲断面水质为Ⅳ类;鼎城高水、靳家湾电排下游150米(马家吉河)断面较上年同期水质有所下降。

请武陵区、鼎城区、汉寿县、石门县、津市市、澧县、安乡县、常德经济技术开发区、柳叶湖旅游度假区,对此高度重视,加强指标分析,切实采取有效措施改善水体环境质量。


大气环境与应对气候变化科联系人:曾梓峻(7220296,19936790803)

水生态环境科:赵建波(7223092,17774428820)


附件:

附件1:2022年11月常德市环境空气质量状况.xlsx

附件2:2022年1-11月常德市环境空气质量状况.xlsx

附件3:2022年11月国家考核断面主要指标状况.xlsx

附件4:2022年11月地表水监测断面水质状况.xls

附件5:2022年1-11月国家考核断面主要指标状况.xlsx


常德市生态环境局

2022年12月23日

归档时间:2024-03-25
已归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