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审议,我局拟对近日内批准《湖南泰牛高分子新材料有限公司UV光固化树脂防护涂料生产基地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现就项目环评相关情况予以公示5个工作日。如有意见,请在公示期内向我局来信来电进行反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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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之日起五个工作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下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提出听证申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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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名称 |
湖南泰牛高分子新材料有限公司UV光固化树脂防护涂料生产基地项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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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设地点 |
常德市汉寿县高新技术产业园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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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设单位 |
湖南泰牛高分子新材料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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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
湖南宏晟管家式环保服务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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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概况 |
本项目选址汉寿高新技术产业园,项目总用地面积14597m2,总建筑面积8091.2m2,由综合楼、丙类仓库、树脂车间、防护涂料车间、乙类仓库、储罐区以及相应的公辅、环保治理区组成,年产UV树脂8000吨,UV涂料4000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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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
施工期: (1)废水:施工期产生的废水包括施工人员产生的生活废水和施工本身产生的废水。施工废水主要为泥浆废水、建筑养护排水、设备清洗及进出车辆冲洗水。生活污水通过化粪池处理后进入园区污水管网,最后进入太子庙污水处理厂处理达标后排放;施工产生的泥浆污水、建筑养护排水、设备清洗及进出车辆冲洗水可收集至厂区临时修建的沉淀池沉淀后循环使用,不外排。 (2)废气:施工期间的大气污染源主要有扬尘和汽车尾气。对施工过程中产生的扬尘,主要是加强施工管理,合理规划运输路线,避开敏感点。对土石方临时堆场及建筑材料(水泥等)修建维护设施;施工场地定时洒水降尘,并及时清扫道路运输车辆、车厢要遮盖严密,装载量要适当,并且对车辆限速,场地道路水泥硬化。注意施工设备的维护,使其能够正常的运行。对于施工过程中的汽车尾气,应通过控制车辆行驶速度降低影响。 (3)噪声:施工阶段的噪声主要来自施工机械噪声、施工作业噪声和运输车辆噪声。建设单位在与施工单位签订合同时,应要求其使用的主要机械设备为低噪声及振动的机械设备,同时在施工过程中施工单位应设专人对设备进行定期保养和维护,并负责对现场工作人员进行培训,严格按操作规范使用各类机械。施工企业对施工噪声进行自律,文明施工,砂石等原料选择在白天运输、卸落;施工员工休息工棚尽量布置在施工场地北侧,远离居民点,休息时尽量避免大声喧哗,避免因施工噪声产生纠纷。将施工工期及施工时间通知周边居民,取得周边居民的谅解。因生产工艺上要求必须连续作业或特殊需要,确需在当日22:00至次日6:00期间施工的工程,必须办理夜间施工许可证,并到当地环保主管部门去申请办理夜间施工许可证等并进行公示。 (4)固废:施工期间固体废物主要来自施工过程产生建筑垃圾和生活垃圾。建设单位拟对建筑垃圾进行分类,能回收利用外卖给废品回收部门回收利用,如钢筋、铁丝等,不能回填的收集后运往指定的渣土场进行处理。施工过程中应对生活垃圾定点收集,及时清运并交由环卫部门一并外运处置。 营运期: (1)废气 项目运营期主要废气污染源种类包括有组织排放源和无组织排放源两大类。其中有组织排放源为树脂车间DA001排气筒、涂料车间DA002排气筒、天然气导热油炉排气筒DA003。无组织废气主要为树脂车间、涂料车间废气。 本项目有组织排放源(DA001)VOCs最大地面浓度为59.17µg/m3,最大地面浓度占标率Pmax为4.93%;有组织排放源(DA002)最大地面浓度为颗粒物30.26µg/m3,最大地面浓度占标率Pmax为3.36%;有组织排放源(DA003)最大地面浓度为氮氧化物7.5603µg/m3,最大地面浓度占标率Pmax为3.02%;无组织排放源最大地面浓度为罐区VOCs98.58µg/m3,最大地面浓度占标率Pmax为8.22%;对大气环境影响较小。,DA001、DA002废气采取干式滤筒+UV光解+活性炭吸附处理后经15m排气筒达标外排。 食堂油烟采用高效油烟净化器处理后,排放浓度达到《饮食业油烟排放标准(试行)》(GB18483-2001)中型要求。 (2)废水 根据建设单位提供资料,不同生产批次不同产品时因UV树脂所用原材料大抵差不多,也不需要进行反应釜清洗,因此树脂生产车间无生产废水产生。涂料车间更换不同产品生产时砂磨机、分散机等设备基本不需要清洗,因此本项目无生产废水产生。项目生活污水量为5.233m3/d,1570m3/a,生活污水中主要污染物为COD、SS、NH3-N、动植物油等,食堂废水经隔油池处理后与其他生活污水一起经化粪池处理达到《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1996)中的三级标准及太子庙污水处理厂进水标准后经园区管网排入太子庙污水处理厂深度处理,达到《城镇污水处理厂污染物排放标准》(GB18918-2002)一级A类标准后排入向阳河。 (3)噪声 本项目噪声来源于生产设备及风机、空压机等附属设备运行噪声及装配噪声,其噪声源强在70~90dB(A)。本项目拟通过隔声、减震、加装柔性接头、消声等措施,可削减其声压级20dB(A)。在采取以上措施后,由预测结果可知,厂界噪声能达到《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 12348-2008)3类、4类标准要求,对周围声环境影响不大。 (4)固废 拟建项目营运期产生的固废主要有危险废物及生活垃圾。 危险废物主要为滤渣、废导热油、废原、辅料包装材料、废活性炭、废UV灯管、废机油及含油抹布,危险废物经厂内危废暂存间暂存后交由资质单位处理。 拟建项目生活垃圾收集后交由环卫部门处理。采取相应处理处置措施后,生产过程中产生的一般固废与危险废物均得到有效处理,保证了固体废物安全妥善处置,对外环境影响小。 (5)土壤与地下水 本工程通过废气排放途径排放出的挥发性有机物,在第1、5、10、20年其评价范围内土壤中的叠加浓度仍满足《土壤环境质量标准建设用地土壤污染污染风险管控标准(试行)》中表1(建设用地土壤污染风险筛选值)标准。根据《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土壤环境(试行)》(HJ964-2018),本项目土壤环境可以接受,可满足工业用地需求,对周边土壤环境不会产生明显影响,土壤环境影响可接受。 (6)风险 本项目潜在的风险分别有:泄漏、火灾、爆炸、危险废物、物料运输过程中环境风险等。通过风险防范措施的落实和应急预案的建立,可以较为有效的防治风险事故的发生和有效处置,并结合企业在下一步设计、运营过程中不断制定和完善的风险防范措施和应急预案。本项目所发生的环境风险可以控制在较低的水平,且风险发生概率及危害将低于国内同类企业水平,本项目的环境事故风险可控。 项目运营期间为了防范事故和减少危害,需制定风险事故的应急预案。当出现事故时,要采取紧急的工程应急措施,必要时,要采取社会应急措施,以控制事故和减少对 环境造成的危害。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