常环建复〔2022〕6号B类
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郭凡荣等6名代表提出的《关于盐井镇湘澧盐矿开采区地质污染状况及治理的建议》收悉,经市县两级生态环境部门核查,结合我局工作职责,提出如下会办意见:
一、核查情况
1.企业基本情况。澧县盐井镇湘澧盐矿开采区属于湘澧盐化有限责任公司的卤源地矿区。矿区于1972年初步建成并投产,开采岩盐矿层共6层,开采面积为7.2058km2,共划分为四个采区,一、二采区已经停采,三采区正常生产,四采区正在建井开拓。矿区采矿工艺为水溶采矿法开采岩盐矿层,采矿工序唯一原料为盐井水库淡水,不添加其他原辅材料。淡水通过水泵加压经主管道与井口支管道注入卤井溶解地下岩盐,反出的卤水经主、支管道收集至生产中心,再经盐井管道输送至位于津市市的盐硝厂,作为生产原料蒸发制盐。
2.产排污环节核查与分析。企业制盐工序由津市市总部盐硝厂完成,澧县盐井镇湘澧盐矿开采区仅提供卤水,无制盐工序,不产生制盐废水。卤水生产过程除淡水外不添加其他原辅材料,产出的卤水全部作为后续工艺的生产原料,没有污水处理及外排环节,也没有固体废弃物产生及堆存。卤水输送管道因老化及人为因素导致的破坏,可能存在跑冒滴漏现象,造成卤水外泄,进而对周边水环境、土壤环境造成污染。
二、对该企业监管情况
该企业已被纳入我市水、大气、土壤重点排污单位名录开展重点管理,严格按照排污许可证的要求开展水、大气、土壤等方面的自行监测。澧县、津市生态环境执法部门将该企业作为“双随机、一公开”的重点监管对象,每年均开展执法检查,统筹大气、水、土壤、固废、排污许可等监管要素,对企业生产经营过程、污染防治设施运行情况以及排污许可证执行情况进行全面检查。近年来,该企业和矿山未收到环保违法处罚。
三、下一步工作
一是持续开展重点管理。该企业将继续被列入我市水、大气、土壤重点排污单位名录开展重点管理,督促其履行排污许可证规定的各项义务。二是加强盐矿开采区监督性监测。将盐矿开采区的周边区域土壤和地下水监测纳入年度监测计划,摸清采矿工序对周边土壤和地下水的影响程度,监测结果将作为执法和企业整改的重要依据。三是加强对卤水输送管线的检查。督促企业安排专人定期检查卤水输送管线,建立工作台账,及时更换老化破损的输送管道,杜绝卤水外泄。
常德市生态环境局
2022年3月15日
签发人:万勇 联系人:吴亚平
联系单位:常德市生态环境局 联系电话:722256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