常德市生态环境保护委员会关于深入推进涉铊工业企业(工业园区)专项整治工作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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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区县市人民政府,常德经济技术开发区、常德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柳叶湖旅游度假区、西湖管理区、西洞庭管理区、桃花源旅游管理区管委会:

根据湖南省生态环境厅办公室《关于深入推进涉铊工业企业(工业园区)专项整治工作的通知》的要求,为确保高质量高标准完成我市任务,现将《常德市深入推进涉铊工业企业(工业园区)专项整治工作实施方案》印发给你们。请各单位高度重视、明确专人,按照时限要求,抓紧推进实施,持续开展专项整治工作。

 

 

常德市生态环境保护委员会

2021年6月4日

 

 

常德市深入推进涉铊工业企业(工业园区)专项整治工作实施方案

 

根据省生态环境厅《关于开展湘江流域铊浓度异常问题专项整治工作的通知》的统一部署,以及湖南省生态环境厅办公室《关于深入推进涉铊工业企业(工业园区)专项整治工作的通知》的最新要求,结合我市前期开展的初步工作,特制定深入推进涉铊工业企业(工业园区)专项整治工作实施方案如下:

一、总体思路

切实提高政治站位,坚决贯彻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和高质量发展要求,严格落实省生态环境厅党组“2021年污染防治攻坚第一仗、第一大任务、第一号重点工程”的具体要求,提高思想认识,加强组织领导,集中力量集中时间,扎实推进落实各项措施,将涉铊企业排查整治工作纳入党史学习教育为民办实事的重要工作内容。

二、任务安排

(一)扩大排查整治领域,补充完善涉铊企业清单和问题清单

在专项整治方案已确定的主要行业范围基础上,针对使用涉铊企业产品、次生产品(如:硫酸锌、次氧化锌、氯化钠、氯化钾、硫酸钾、硫酸锌、硫酸等)、含铊废料(如含铊污泥、水淬渣、剩余废料)的生产企业(如高氯酸钾、饲料添加剂、复合肥、电镀等),补充开展风险排查。

1.企业自查自报。各区县市人民政府(管委会)针对扩大的排查整治领域,组织生态环境部门、发展改革、工信等部门根据辖区实际,制定涉铊企业初步清单。部署企业开展自查自报,企业针对原料、水、气、污泥、渣以及产品、次生产品等风险环节,对照《涉铊工业企业排查整治标准》(附件2),全面开展风险排查和监测,根据排查和监测结果,补充完善《涉铊工业企业(含工业园区)问题清单》(附件3),并于6月6日前报市生态环境局。

责任单位:各区县市人民政府(管委会)

2.现场核查。逐一开展现场检查核实,督导帮扶企业完善风险问题清单,纳入专项整治范围,将增加的涉铊企业和风险问题清单报市生态环境局备案。对于企业不主动上报的疑似涉铊企业,要进行重点抽查。

责任单位:市生态环境局

(二)全面开展涉铊企业情况调查

各区县市人民政府(管委会)督促涉铊企业(含新增)在6月25日前对原辅材料、产品副产品及废水污泥废渣等含铊情况开展自查和监测,建立台账备查,并将自查监测结果和产品副产品及废水污泥废渣去向汇总,填报《涉铊企业情况调查申报表》(附件4)报市生态环境局。情况调查新发现问题一并纳入问题清单。企业开展情况调查落实情况作为专项整治和“夏季攻势”验收销号、生态环境部门日常监管的重要内容。

责任单位:各区县市人民政府(管委会)

(三)严格整治标准、紧盯重点环节、强化监管执法、加快整治进度

1.紧盯重点企业、重大风险点、重点园区,切实从源头防控、过程监管、末端治理同时发力,加强对原料、水、气、渣、污泥以及企业产品、次生产品的全方位、全过程管控,从聚焦涉铊企业生产环节,延伸拓展对整个涉铊产业链的全面整治与管控,切实加大督导调度力度,加快推进专项整治。

责任单位:各区县市人民政府(管委会)

2.配合参与省生态环境厅关于全省层面的涉铊专项交叉执法。按照“零容忍、全方位、强震慑、补弱项”原则,扎实开展专项执法。重点针对涉铊企业水循环利用“零排放”、利用含铊量高的原料、产生含铊量高的产品及副产品、未安装除铊设施、未建立含铊废物安全处置台账或去向不明等,在雨季等重点时段,采取暗查、定点蹲守、发动志愿者等方式,加密检查频次,严厉打击铊违法排放、环评及三同时、排污许可、水、气、固废等各方面的环境违法行为。充分运用黑名单、环境信用评价、依法处罚、生态环境损害赔偿、环境损害公益诉讼等多种形式,用最严厉的手段查处违法行为。加强对涉铊典型案例的宣传力度,结合本地实际,视情曝光一批涉铊生态环境违法案件,营造“打击一个、震慑一片”的高压态势。

责任单位:市生态环境局

三、工作要求

(一)提高政治站位。全市上下要切实提高政治站位,坚决贯彻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和高质量发展的要求,提高思想认识,加强组织领导,集中力量集中时间,严格按照省生态环境厅湘江流域铊浓度异常问题专项整治动员会议及方案要求,扎实推进落实各项措施,将涉铊企业排查整治工作纳入党史学习教育为民办实事的重要工作内容。各级生态环境部门应加强向地方党委政府汇报,推动形成齐抓共管的整治合力,确保专项整治取得明显实效。

(二)加强组织领导。成立涉铊工业企业(工业园区)专项整治工作领导小组,由市人民政府副市长尹正锡任组长,市政府副秘书长彭家明任副组长,市发改委、市工信局、市生态环境局主要负责人为成员。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市生态环境局党组书记李宏秋任办公室主任,办公室设在市生态环境局,负责专项整治的日常工作,领导小组各成员单位履行专项整治的相关职责。各区县市人民政府(管委会)作为此次专项整治的责任主体,也要成立相应的组织领导机构,主要领导亲自抓,分管领导具体抓,相关部门各负其责直接抓,全力抓好辖区内涉铊工业企业(工业园区)专项整治工作。

(三)确保整改到位。各责任单位要严格督促涉铊企业主体责任有效落实,基本健全涉铊企业内部管控机制,短期能整改到位的问题基本整改到位,整改周期较长的问题严格控制环境风险、持续推进整改。按照“全覆盖、全方位、严执法”要求,依法打击涉铊企业各类环境违法行为,形成监管执法高压态势,基本杜绝企业非法排污、恶意偷排等违法行为。

(联系人:李向齐  电话:158736517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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