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省政府办公厅印发《湖南省开展农村环境综合整治全省域覆盖工作方案》(湘政办发〔2015〕59号)、环保部办公厅《关于下达“十三五”农村环境综合整治目标任务的通知》(环办生态函〔2016〕109号)以及省环保厅《关于下达2018年农村环境综合整治目标任务的通知》(湘环函〔2018〕101号)文件精神,今年,省厅正式下达给我市石门、澧县、汉寿3个任务县共计300个行政村的整治任务,实际已完成357个行政村的整治任务,分别是石门县150个行政村、澧县107个行政村、汉寿县100个行政村。目前,我局已会同市财政局向省生环厅、省财政厅提交省级验收申请。
一、务实谋划,实现任务县农村环境综合整治工作全覆盖。
一是明确专门工作班子。我局成立了农村环境综合整治工作领导小组,由局党组书记陈建国任组长、局长呙滨辰任常务副组长,局党组副书记、副局长周进任副组长,自然生态科、规财科负责人任成员,负责组织督促实施农环项目,确保按期完成。二是务实谋划年度工作。省环保厅《关于下达2018年农村环境综合整治目标任务的通知》(湘环函〔2018〕101号)文件明确,2018年常德市完成300个行政村的农村环境综合整治工作任务。我局结合工作实际,及时将已全部分解落实到汉寿、澧县、石门3个任务县(详见市环保局《关于下达2018年农村环境综合整治目标任务的通知》(常环函〔2018〕39号)文件)。二是建立工作机制。局主要领导坚持每季度调度一次项目实施进度,确保各项工作任务有序推进。局党组书记陈建国、局长呙滨辰、局党组副书记、副局长周进等先后多次深入汉寿县、澧县、石门县现场督导农环整治工作。
二、务实推进,超额实现年度工作任务。上述3个任务县坚持以农村环境综合整治整县推进项目为抓手,以改善农村生产生活环境为目的,通过强化组织领导、强化工作调度、整合项目资金、因村施策整治等措施,大力开展农村环境综合整治。项目总投资74159.991万元,省财政专项资金9500万元;市级财政配套700.49万元;县级财政配套8270.201万元;各部门整合资金47897.887万元;社会资金4148.21万元;农民投资折算3643.21万元。60个乡镇(街道、农林场)357个行政村受益。
1.石门县项目推进情况。项目总投资22051.99万元。省财政专项资金3000万元;市级财政配套700.49万元;县级财政配套2185.93万元;各部门整合资金7286.42万元;社会资金3643.21万元;农民投资折算3643.21万元。其中石门县122个贫困村每村投入500万元以上。㈠饮用水水源地保护项目。对全县各集中式地表水饮用水水源和地下水饮用水水源实施全面保护。即建设隔离带、设置保护标志牌、宣传牌、警示牌;目前全县47处集中饮用水源都进行了规范化整治,共建设界标47个,标志标牌47套,隔离栏19100米。㈡农村生活污水整治任务。在土地面积满足、人口集中、处理量适中,地形从高到低,管网基本配套、污水易于统一收集的部分集镇、村庄,采取集中自然处理技术。即氧化塘技术、人工湿地技术、大型三格化粪池技术或以上技术的组合方案。全县共建集中式生活污水处理系统28套。对于居住分散、污水不易统一收集,具有一定环境承载能力的广大农户,采取新建三格式无害化卫生厕所、沼气池、改造简易化粪池的办法。改造、新建重点区域为饮用水水源地和其他河库的上游、两侧、四周以及集中处理污水管网不能覆盖的分散居住地。全县目前新建三格式化粪池10905套,新建沼气池1029套,改造二格简易化粪池33271套。㈢农村生活垃圾整治任务。在坚持普遍分类、最大限度减量的基础上,根据石门县的地域特点,采取不同的处理模式。维新以下乡镇:采取户分类——村集中——乡镇转运/分选——县转运焚烧模式;维新以上乡镇:采用户分类——村集中——乡镇转运/分选——区域联合统一卫生填埋模式。对西北山区部分特别偏僻的分散农户,提倡“垃圾不出户”的就地处理模式,并鼓励达到整村、整乡不出户的目标。对于危险废物采取单独收集,单独转运及单独处理。乡镇、场(区)的垃圾转运、处理和集镇的处理设施建设,纳入县域全环境保障体系建设运营战略框架项目,采取市场化运作模式。乡镇、场(区)以下的垃圾转运由村(居)、乡镇、场(区)负责。根据以上处理模式和实际需要,通过镇村自筹、整合部门项目和农环整治专项资金投入三种模式,配置生活垃圾处理设施。其中农环整治项目资金共采购配置单户分类垃圾桶9500套、手推式保洁车330辆、洒水车2辆、拖拉机式可卸式垃圾车3辆、电动式保洁车19辆、电动式垃圾转运车2辆。㈣农村畜禽养殖污染治理任务。根据各乡镇养殖区内未达标整治以及拟发展养殖户的养殖规模、所处位置,主要采取沼气池+种养平衡的治理技术,建设不同型号的沼气池。目前共建设15型沼气池1套、30型沼气池2套、50型沼气池9套、50型以上至100型26套、100型以上至150型7套、150型以上14套。对禁养112家养殖户分批关停退养。
2.澧县项目推进情况。项目总投资18645.7万元,其中中央和省级环境整治专项整治资金2000万元,县财政配套资金3339.5万元,部门整合资金6153.1万元,社会资金角度农户投工投劳资金6000万元,其中贫困村42个。㈠饮用水源地保护。完成了山门水库等18座饮用水源保护区宣传牌、隔离围栏、交通警示牌及界碑的制作安装,共安装隔离围栏6209米,一、二级保护区界标85块,交通警示牌4块,宣传牌20块,总投资142万元,完成该部分工程计划100%。㈡生活污水治理。生活污水日处理量分别是80吨、60吨、60吨的澧南镇天子山社区、垱市镇干河村、复兴镇曾家村集中式污水处理工程目前正在组织施工。完成散户化粪池建设约18800座,占整个工程的94%。㈢生活垃圾处置。配备并发放户用分类垃圾桶垃圾桶27377个、垃圾篓14336个、垃圾收集箱450个,手推垃圾车60辆,垃圾转运车6辆。全县计划建40座垃圾中转站,目前已全部完成土建,其中城头山镇、复兴镇、小渡口镇等垃圾中转站已投入运行。压缩设备正在进行政府采购。㈣畜禽养殖污染整治。共清退澧水、涔水、道水流域及大湖大库、饮用水水源保护区内养殖场近690户,划定全县畜禽养殖“三区”(禁养区、限养区、适养区)后,退养了644户。督促养殖大户完善污染防治设施,新建及维修沼气池近100座、其他治污设施20多套。
3.汉寿县项目推进情况。项目总投资为21000万元,其中中央和省级环境整治专项资金3500万元,县财政配套资金5400万元,部门整合资金11000元,社会资金1691万元,农民投工投劳1860万元,其中贫困村33个。㈠饮用水源地保护。完成城市地表水厂、江东水库、颜家庙水库等7座饮用水源地保护区宣传牌、隔离围栏、截污沟、交通警示牌及界碑的制作安装,新建隔离围栏5604米,修建截污沟1623米,一二级保护区界标40块、警示和宣传牌209块,拆除3处水源地附近排污口,工程总投资220万元,完成该工程计划的100%。㈡生活污水处理。完成坡头镇陈家湾村、沧港镇八鸽山、株木山清水村、岩汪湖镇陈军堤村、崔家桥镇连家坝社区新建不同规模的农户集中式污水处理站5座及全县美丽乡村、贫困村新建散户四池污水处理系统2040座。㈢生活垃圾处置。配备并发放户用分类垃圾桶33000套、2.5立方垃圾收集箱345个、垃圾分类箱30个、垃圾收集车30辆、保洁车700辆;建设29座压缩中转站(含县配套24座),目前已完成了坡头镇、罐头嘴镇、岩汪湖镇、蒋家嘴镇、丰家铺镇等18座垃圾压缩中转站建设并投入运行。余下11座垃圾压缩中转站已开工建设,力争早日完成并投入试运行。㈣畜禽养殖污染整治。本项目建设完成了12家畜禽养殖污染治理工程,新建沼气池450立方米,氧化塘3900平方米。使得畜禽养殖污染治理变废为宝,使COD、氨氮的削减率达80%以上,有效控制了养殖废水对地表水、地下水的污染。全县共完成“两个一千米”以及县禁养区畜禽退养339家养殖场,已有75%以上的规模养殖户配备了沼气池等污染治理设施,养殖环境大为改善。
可以预期,通过近些年的努力,我市已开展农村环境综合整治项目的贫困村,能实现“改善农村人居环境,提升农民群众生活质量”的工作目标。
三、2019年工作思路
继续抓好农村环境综合整治工作。继续加大力度推进农村环境综合整治项目实施,确保桃源农环项目完成实施并通过省级验收,完成120个行政村环境整治任务,其中贫困村66个。继续争取农村环境综合整治专项扶贫资金,确保我市“十三五”农村环境综合整治目标任务如期完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