常环建〔2018〕9号
安乡县交通建设投资有限责任公司:
你公司《关于审批<S223安乡县下渔口至陈家嘴公路工程环境影响报告表>的申请》、安乡县环保局《关于S223安乡县下渔口至陈家嘴公路工程环境影响报告表审查意见》、常德市环境影响评估中心关于《S223安乡县下渔口至陈家嘴公路工程环境影响报告表技术评估意见》等有关附件收悉,经研究,现批复如下:
一、S223安乡县下渔口至陈家嘴公路位于安乡县内,下渔口镇联合村附近,与规划S223安乡县长岭大桥西至大溶湖路公路终点顺接,然后路线往南展线,与现有村道相交。本项目采用双向四车道的一级公路设计标准,路基宽19.5m,路面宽17.5m,设计行车速度采用80km/h,路线全长11.022km,全线采用沥青混凝土路面,共设桥梁10座,涵洞62道,平面交叉7处,分离式立交桥梁6座。工程建设符合湖南省交通运输发展规划,有利于优化区域路网结构,建设可行。
二、建设单位在建设过程中要落实报告表提出的各项污染防治和生态保护与恢复措施,做好拆迁安置工作,并着重做好以下几个方面的工作:
(一)加强施工管理。优化施工方案,合理安排作业时间,做到文明作业,规范操作,对于施工场地及物料运输等生产活动采取有效防尘降尘等措施,避免施工期间发生噪声、粉尘污染扰民。并通过采取以下措施尽量减轻施工期对生态环境的破坏和对周边环境的影响:
1.工程在建设过程中要严格落实水土保持方案的各项要求,取土采用外购,弃渣场征用拟建公路沿线的陈家嘴镇、下渔口镇鱼塘,施工后期要及时做好临时占地、施工便道和弃土场的生态恢复工作。
2. 施工现场须做好施工期扬尘污染防治工作,在施工场采取覆盖、洒水及清洗等措施控制施工及车辆运输等产生的扬尘污染。施工场地和临时堆土场须设置围挡;运输车辆要采用封闭式运输方式,防止弃土散落,沙、水泥堆场等易产生扬尘场所要进行遮盖,减轻施工扬尘对环境的不利影响。施工用混凝土须采用商品沥青混凝土。有效控制物料运输、装卸、拌和等过程中的扬尘污染,料场堆放点、拌合站要设置在居民点下风向200m以外。
3. 涉水桥墩施工要合理安排工期,尽量选择在枯水期施工,泥浆水要经沉淀处理后回用,沉淀后的泥浆在临时干化池堆积场脱水,及时处置,不得将泥浆水和泥浆直接排入水体。严格检查施工机械,防止油料泄漏,施工生活废水统一收集处理达标后排放,严禁含油废水和生活废水直接排入自然水体;生活垃圾和拆迁建筑垃圾要分类收集,统一纳入垃圾处理系统处置,不得乱扔乱弃。
4.要进一步加强施工机械和运输车辆的管理,限定施工车辆运输路线和运输时间,须选用低噪声施工机械和工艺,控制施工期噪声污染。在环境敏感点和附近,应采取设置移动式声屏障等有效的隔声降噪措施,禁止夜间(22:00—6:00)从事高噪声施工作业和物料运输,防止噪声扰民。
(二)落实公路运营期噪声污染防治措施。在村民较为集中的K3+100-K3+700左、K10+150-K10+250两侧设置隔声屏障,对联合村K0+000-K0+790噪声超标的5户村民安装隔声窗,加强对沿线敏感点噪声的跟踪监测,根据监测结果及时采取进一步噪声防治措施,避免出现扰民问题。建议规划部门在距本公路50m以内不要规划新建医院、学校等对声环境要求高的的建筑,在进行乡镇居住区规划时,要参考环评报告关于公路两侧噪声影响控规范围,并结合当地的地形条件,确定相应的防护距离,尽量远离公路。
(三) 加强车辆行驶的安全管理,桥梁设置高等级防撞护栏,编制环境风险防范应预案,建立与当地政府相关部门的应急联动机制,防范危险化学品运输事故引发的环境污染。
三、项目建成后须按要求对污染防治措施的落实情况按建设项目环保验收的相关规定开展验收并向社会公开,验收合格方可投入使用。安乡县环保局依法对该项目建设全过程实施严格监督管理。
常德市环境保护局
2018年2月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