常环建〔2016〕8号
湖南金帛化纤有限公司:
根据你公司《15000吨/年锦纶6工程塑料切片项目验收监测报告书》的结论、验收组意见,经研究,现提出以下意见:
一、项目基本情况
湖南金帛化纤有限公司位于常德经济技术开发区有德路和乾明路交汇处西北,由南、北两个厂区构成,中间为有德路。公司四周为居民区,其中东侧有一永丰幼儿园。湖南金帛化纤有限公司在2013年提出15000吨/年锦纶6工程塑料切片项目,生产能力为年产锦纶6工程塑料切片15000万吨,锦纶DTY长丝1万吨。该公司委托常德市双赢环境咨询服务有限公司完成了环境影响报告书,并于同年3月取得了市环保局的批复(常环建[2013] 20号)。
二、环境保护执行情况
该项目厂内进行了雨污分流,生产冷却水循环使用,对生产过程中产生的所有生产废水进行了统一收集进污水处理系统处理,处理后排城市管网进城市二级污水处理厂再处理;选用低噪声设备,噪声排放达标,没有扰民现象发生;在防护距离内没有新建学校、医院、民宅等环境敏感建筑物;企业配备了专职环保管理人员,制定了环境保护管理制度和相关的风险防范措施,各项环境管理措施落实到位,基本达到环评批复要求。
三、验收监测结果
湖南华科环境检测技术服务有限公司编制的《15000吨/年锦纶6工程塑料切片项目竣工验收监测报告书》表明:
1、废水:
监测期间项目厂区废水总排口废水pH值范围为7.25~7.33,悬浮物日均值为16mg/L,化学需氧量日均值范围为84.2mg/L~92.8mg/L,生化需氧量日均值范围为25.1mg/L~26.0mg/L,氨氮日均值范围为7.64mg/L~7.70mg/L,石油类日均值范围为0.43mg/L~0.50mg/L。综上所述,废水总排口水质监测结果达到了《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 8978-96)表4中的三级标准。
2.废气:
无组织废气联苯-联苯醚排放达到了《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表2中无组织排放监控浓度限值标准
3.噪声:
北厂区厂界东、北、西侧噪声监测点位中,昼间噪声最大值为55.3dB(A),夜间噪声最大值为46.0dB(A),符合《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 12348-2008)中2类标准限值要求,南侧临有德路,昼间噪声最大值为61.2dB(A),夜间噪声最大值为48.9dB(A),符合《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 12348-2008)中4类标准限值要求。南厂区厂界东、南、西侧噪声监测点位中,昼间噪声最大值为55.8dB(A),夜间噪声最大值为47.0dB(A),符合《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 12348-2008)中2类标准限值要求,北侧临有德路,昼间噪声最大值为62.2dB(A),夜间噪声最大值为49.3dB(A),符合《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 12348-2008)中4类标准限值要求。
4.固体废物:
该公司废包装箱以及生产中产生的凝胶粒子交由环卫部门处理,TiO2调配系统残渣外销给其它涂料厂用作生产原料,污泥及生活垃圾分类收集后交由环卫部门处理。
四、应急预案:
该公司已完成应急预案审查备案工作。
五、验收结论
该项目审批手续完备,验收材料基本齐全,污染物排放达标。基本符合竣工环保验收条件,同意通过竣工环保验收。
六、要求:
1、加强环境管理,严格落实环保相关要求。
2、确保污水设施正常运行,废水达标排放。
3、常德市环境保护局德山分局负责该项目的日常环境监管。
常德市环境保护局
2016年1月1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