常德市环境保护局关于湖南常德湘联实业有限责任公司灌溪镇木材加工基地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的批复

2015-06-18 17:08 来源:市生态环境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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常环建〔2015〕120号


湖南常德湘联实业有限责任公司:

  你公司《灌溪镇木材加工基地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收悉,公告期间无反对意见。根据该项目环评报告表结论、专家审查意见和常德市鼎城区环保局对环评报告表的审查意见,经研究,现批复如下:

  一、你公司投资11000万元选址在常德鼎城高新技术产业园飞龙西路与五铁路交叉口西北角建设灌溪镇木材加工基地建设项目,生产规模为年产8000套高档实木家具、年产15万平方米实木衣柜门及柜体的木材,项目建成后,你公司现有位于常德市武陵区沅安路2099号实木家具生产线停止使用。项目建设内容符合国家产业政策,在严格落实报告表提出的各项污染防治措施,确保污染物达标排放的前提下, 同意你公司按照报告表中所述内容进行建设。

  二、项目在设计、建设和营运过程中必须重点做好以下环保工作:

  (一)厂区排水管网要按雨污分流原则进行设置,生活废水、喷涂水帘处理废水等各类废水要在厂内处理达到《污水综合排放标准》一级标准后排入园区下水管网,厂区只设置一个符合国家要求的规范化排污口。

  (二)家具生产过程的产尘点较多,要设置集气罩集中收集后通过布袋除尘处理后有组织排放。排气筒高度不低于15米;喷涂不使用油漆,要选用符合国家相关标准的木蜡油,喷涂废气采用水帘+活性炭吸附处理后排放,排气筒高度不低于15米,拼板废气和喷涂废气采用一个排气筒排放;木材烘干采用一台1吨燃气锅炉,燃气锅炉排气筒高度不低于8米。

  (三)控制有机废气无组织排放量,木蜡油、白乳胶等原辅材料要储存在密封容器中;在转移过程中,应尽可能减少有机废气排放;废弃的木蜡油和白乳胶桶在移交处理机构前,应密封存储。

  (四)做好厂房噪声污染防治,对高噪声设备采取隔声、降噪、减震等措施,确保噪声厂界达标。

  (五)原材料堆场要设置防雨淋设施,木质废料进行综合利用,废弃的木蜡油和白乳胶桶交由厂家回收,不得随意丢弃。

  (六)建设单位要设置环境管理机构并建立各项环保制度,配备环保专干,确保环保设施的正常运行。

  三、该项目建成后应向我局提出试生产申请,经批准后组织试生产。试生产三个月内申请环保竣工验收,经验收合格后方可投入正式生产。

  四、根据你公司提交的《常德市主要污染物排污权交易确认表》,核定你公司总量控制指标为:化学需氧量≤0.179吨/年,氨氮≤0.045吨/年,二氧化硫0.031吨/年,氮氧化物0.144吨/年。

  五、常德市鼎城区环保局负责项目的“三同时”日常环境监管。   

  

 

  常德市环境保护局

  2015年6月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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