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审议,我局拟对澧县腾飞化工有限公司出具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意见,现就该项目验收情况予以公示5个工作日。如有意见,请在公示期内向我局来信来电进行反映。
项目 名称 | 澧县腾飞化工有限公司年产1.5万吨硝酸钾、1万吨氯化铵异地改扩建项目 |
建设 地点 | 澧县澧南镇乔家河居委会大雁路61号 |
建设 单位 | 澧县腾飞化工有限公司 |
验收监测(调查)单位 | 景倡源检测(湖南)有限公司 |
项目 概况 | 澧县腾飞化工有限公司因澧县城市道路建设等原因面临房屋征收拆迁,整体迁址至澧县澧南镇乔家河居委会大雁路61号(原湖南湘珠湘北化工有限公司),项目占地总面积23137.93m2(合34.7亩),主要工程内容包括:由原有生产用房改建为生产车间和原辅材料库、成品库、新建锅炉房、综合楼及配套设施,现有工程设备全部淘汰后更新。设计年产1.5万吨硝酸钾、1万吨氯化铵。项目总投资2850万元,其中环保投资239万元,占项目总投资的8.39%。项目于2015年6月由长沙市环境科学研究所完成了《年产1.5万吨硝酸钾、1万吨氯化铵异地改扩建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于2015年7月21日通过了常德市环境保护局的审批(常环建﹝2015﹞151号)。 |
环保措施落实情况 | 本项目无氯化铵蒸发抽气;硝酸钾重结晶废气通过稀硝酸喷淋吸收氨气后,直接采用35m排气筒高空排放。硝酸钾干燥废气通过旋风除尘器+水浴除尘器处理后,经一根高35m排气筒排放。 本项目配套12t/h燃煤锅炉,使用洁净煤。锅炉烟气经多管旋风重力除尘+双碱法+尿素法脱硫脱硝喷淋塔,达标后经40m烟囱排放;烟气处理废水循环使用不外排。 本项目厂区雨污分流,生产过程不排放废水,不产生车间冲洗废水;初期雨水送入循环水池回用于生产,生活污水釆用湖南湘宜环保科技有限公司0.5T/H一体化生活污水处理设备一套,经处理达标后排放。 本项目产生的固体废物为一般工业固废。废弃包装物、煤渣、灰渣等综合利用,生活垃圾分类收集后纳入城市垃圾处理系统安全处置。 本项目日常环境管理工作由生产安全科负责,配备了专职环保管理人员,制定了相关的环境保护管理制度,编制了《澧县腾飞化工有限公司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并进行了备案。各项环境管理措施落实到位,基本达到环评批复要求。现项目运行稳定,环保设施运行正常,具备环保验收基本条件。 |
公众参与情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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听证权利告知 |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之日起五个工作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下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提出听证申请。 |
公众反馈意见联系方式 | 联系地址:常德市洞庭大道68号 邮编:415000 联系电话:0731-7220023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