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审议,我局拟批准年产50吨17a-羟基黄体酮中间体生产线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现就项目环评相关情况予以公示5个工作日。如有意见,请在公示期内向我局来信来电进行反映。
联系地址:常德市武陵区洞庭大道68号 邮编:415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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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之日起五个工作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下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提出听证申请。
项目名称 | 年产50吨17a-羟基黄体酮中间体生产线项目 |
建设地点 | 常德市津市市津市工业园孟姜女大道与鸿祥路交汇处东南角 |
建设单位 | 湖南龙腾生物科技有限公司 |
环评机构 | 湖南景玺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
项目概况 | 湖南龙腾生物科技有限公司位于津市工业园内,在津市工业污水处理厂(在建)北侧、孟姜女大道东侧,整个厂区用地面积约为70亩。现拟在公司南侧扩建年产50吨17a-羟基黄体酮中间体(4雄烯3-D-二酮,简称4AD)生产线1条,建设内容包括发酵车间、提取车间、仓库及罐区等。 |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 地表水环境影响 项目污水经预处理后进入厂区污水处理站处理,达到津市工业污水处理厂进水水质要求后排入津市工业污水处理厂进行深度处理。津市污水处理厂尾水达到《城镇污水处理厂污染物排放标准》(GB18918-2002)一级A标准后经泵站排入澧水,对澧水影响较小。 地下水环境影响 项目所在区域无饮用水地下水源保护区。加强甲醇罐区的防渗处理,对废水管道及管沟采取防渗、防腐措施,可以减少对地下水环境的影响。 大气环境影响 改扩建工程的主要废气为甲醇、粉尘、发酵废气和污水处理站恶臭气体等。其中甲醇和粉尘分别经水喷淋+冷凝+催化氧化和旋风分离+布袋收集+水膜处理后再分别经15米高的排气筒排放,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表2中的排放要求,污水处理站产生的恶臭气体中NH3和H2S经碱液喷淋处理后排放速率可以满足《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14554-93)表2中标准限值,臭气、NH3和H2S厂界浓度表1中的厂界浓度,发酵废气经水喷淋系统处理再由15米高的排气筒排放。项目产生的废气经处理后对环境空气影响较小。 声环境影响 项目噪声主要为空压机、干燥器等设备噪声,均采用相应减振降噪措施后,可以达到《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中的3/4类标准,对周围环境和敏感目标的影响较小。 固体废物环境影响 项目所产生的危险废物经分类收集后,由湖南瀚洋环保科技有限公司处理。危险废物暂存于危险废物暂存间内,暂存间具有防风防雨防渗等措施,危险废物暂存过程对周围环境影响较小。 生活垃圾依托原有设施收集,再交由环卫部门统一外运处理,一般固体废物定期交由回收站回收利用,不会对区域环境产生明显影响。 环境风险分析 项目主要风险为甲醇泄漏及其可能引起的火灾、中毒、爆炸事故。经采取有效风险防范和应急措施,对周围环境影响较小。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