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审议,我局拟对湖南阿斯达生化科技有限公司出具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意见,现就该项目验收情况予以公示5个工作日。如有意见,请在公示期内向我局来信来电进行反映。
项目 名称 | 湖南阿斯达生化科技有限公司年产300吨动力电池催化剂-高纯甲基二磺酸项目 |
建设 地点 | 津市市嘉山工业新区龙岗路 |
建设 单位 | 湖南阿斯达生化科技有限公司 |
验收监测(调查)单位 | 景倡源检测(湖南)有限公司 |
项目 概况 | 该项目为拆除原有乙基香兰素生产设施,利用原实验车间和部分设备改建成年产300吨动力电池催化剂-高纯甲基二磺酸生产线。建设的主要环保设施为反应釜排空尾气配套二级活性炭吸附设施、布袋除尘器、污水处理站、危废暂存间。 |
环保措施落实情况 | 该项目制定了燃煤锅炉改造方案,待工业园燃气管道配套完善后立即完成燃煤锅炉改建天然气锅炉工作,完成了反应釜排空尾气配套二级活性炭吸附设施建设工作,废气经净化装置处理后经15米以上排气筒排放。 该公司厂区实行雨污分流,配套建设了雨水收集池(兼事故池)。该项目生产废水氯化钠盐水单独收集后送至湘澧盐化有限责任公司综合利用。设备清洗废水经自建污水处理设施处理后排至市政污水管网;生活污水经预处理后排入市政污水管网。 该项目建设有危险废物暂存间,并与常德润东环保有限责任公司签订了危险废物接收协议。生产过程中产生的硫酸钡为一般固废,作为副产品外售。 该企业配备了专职环保管理人员,制定了环境保护管理制度和相关的风险防范措施,编制有《突发环境事故应急预案》。 |
公众参与情况 | |
听证权利告知 |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之日起五个工作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下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提出听证申请。 |
公众反馈意见联系方式 | 联系地址:常德市洞庭大道68号 邮编:415000 联系电话:0731-7220023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