年产1000吨潜固化剂项目拟审批公示

2016-09-28 12:22 来源:市环保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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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审议,我局拟于近日内批准《年产1000吨潜固化剂项目》,现就项目环评相关情况予以公示5个工作日。如有意见,请在公示期内向我局来信来电进行反映。

联系地址:常德市武陵区洞庭大道68  邮编:415000

联系电话:0736-7224330

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之日起五个工作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下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提出听证申请。

项目名称

年产1000吨潜固化剂项目

建设地点

湖南汉寿高新技术产业园

建设单位

湖南艾利特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

环评机构

常德市双赢环境咨询服务有限公司

项目概况

本项目生产车间租用洞庭木业成品加工车间用于生产,其面积约为1320m2;另租用成品加工车间北侧厂房,空置,以满足安全距离12m的要求;在成品加工车间南侧12m处新建1栋3×3m的小仓库用于环己烷的储存;厂区南侧2层办公楼用于办公。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营运期

⑴废水污染防治措施

生活污水经过化粪池和隔油池处理后与工艺废水一起经项目总排口排入园区污水管网,最终排入太子庙污水处理厂深度处理;

抽真空水池废水通过水泵将水池内的水抽至车间外隔油池隔油处理后再排入废水收集池;生产废水通过塑料桶收集后,倒至车间外废水收集池均化;地面冲洗水经车间内收集沟导入车间外废水收集池均化。

    ⑵废气污染防治措施

建设单位拟安装1台静电油烟净化器净化处理食堂产生的油烟废气;本项目采取在反应釜上方设置集气罩,风量为3000m3/h,将反应釜中挥发出来的环己烷气体经集气罩收集,再通过活性炭吸附装置处理,尾气经15m高排气筒高空排放,同时,新建厂区通风系统,加强厂区内车间通风;排空废气通过排空管导入活性炭吸附装置后,尾气经厂区西侧115m高排气筒高空排放。

⑶噪声振动污染防治措施

优先选用低噪设备,并对噪声较大的设备基础设置减振装置;在厂区周边布置绿化带,种植高大乔木,可以起到很到的阻隔作用。

⑷固体废物防治措施

建设单位拟对本项目产生的固废采取如下措施进行处理:生活垃圾由环卫部门统一收集后集中处置;反应釜夹套中的导热油每2-3年更换一次,每次约180kg,更换后的导热油用铁桶收集后交由有资质的单位回收统一处置;盛装原料的废桶交由厂家回收再利用;活性炭吸附装置内吸附尾气后的废活性炭,作为危险废物交由有资质的单位处理。

本项目符合国家产业政策,选址合理。项目施工期、营运期采取本报告提出的各项环保措施后将大幅度减轻废水、废气、噪声等污染物的不利影响,对当地大气环境、水环境、声环境等影响较小。总之,只要建设单位强化管理、落实“三同时”制度、确保达标排放,从环境保护角度分析,本工程的建设是可行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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