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审议,我局拟于近日内批准《防汛物资堆场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现就项目环评相关情况予以公示5个工作日。如有意见,请在公示期内向我局来信来电进行反映。
联系地址:常德市武陵区洞庭大道68号邮编:415000
联系电话:0736-7224330
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之日起五个工作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下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提出听证申请。
项目名称 | 防汛物资堆场建设项目 |
建设地点 | 常德市武陵区芦荻山乡和平社区 |
建设单位 | 常德市经缘投资开发有限公司 |
环评机构 | 益阳市环境保护科学研究所 |
项目概况 | 在常德市武陵区芦荻山乡和平社区建设一个面积为12550平方米(合18.72亩)的堆场,。主要包括浆砌石、清表土方、泥结石、路面硬化等土建工程的建设。建设1350米的排水沟(尺寸为0.6m×0.6m)。同时包括堆场照明、绿化等配套设施的建设。 项目建成后将达到储存卵石18590立方米,储存块石4415立方米的规模,本项目仅储存卵石和块石,无细沙,防汛期间对块石和卵石进行搬运,无加工破碎等工艺。 |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 1、施工期 (1)废水:为防止运输车辆将工地的泥土从施工场地带入城市引起路面扬尘,根据《常德市建设工程文明施工管理办法》要求,建议建设单位在项目施工工地的出口设置清水池,对车辆轮胎进行清洗后运出,清洗水经过沉淀后回用到场地降尘。 (2)废气:施工过程中产生的扬尘,若不经处理,则会影响周边的环境,根据《常德市大气污染防治行动计划实施方案》建筑工地施工现场管理要做到“六必须、六不准” :必须高标准封闭作业、必须硬化道路及作业区、必须设置洗车平台并配备冲洗设备、必须湿法作业、必须配齐保洁人员、必须定时清洗施工现场, 不准车辆带泥出门、不准运渣车辆冒顶装载、不准高空抛撒建筑垃圾、不准现场搅拌混凝土、不准场地积水、不准现场焚烧废弃物;遇有四级以上大风不得进行土方作业,对因故暂停施工的建设工程,应对施工区域裸土进行覆盖,临边洞口需有安全防护。所有建筑工地开工前,必须制定扬尘污染控制方案,明确扬尘控制的机构、职责、目标、重点和防尘措施,必须与具备渣土运输资质条件的运输企业签定《渣土运输合同》。各项扬尘治理设施、设备不到位,不满足开工条件的,不得发放开工许可证。市城市规划区内渣土运输车辆全部采取密闭措施,逐步安装卫星定位系统,防止各类渣土乱堆乱弃;安装建筑施工现场视频监控装置,确保各项措施落实到位。 (3)噪声:采用低噪声设备,合理安排施工时间,使用商品混凝土,加强对施工场地的噪声管理。 (4)固废:本项目产生多余的土石方,建设单位按照常德市人民政府关于渣土管理工作的相关文件规定实施,向区政府建筑垃圾管理部门提出申请,取得《建筑垃圾处置证》,避开沿线主要集中居民点,运往指定消纳场,市城区6:00-19:00禁止运输建筑垃圾。 2、营运期 (1)废水:本项目在项目四周修建排水沟,收集雨水排入项目北侧沟渠,最后流入沅江,本环评建议在排水沟进行植草沟设计。本项目初期雨水经过排水沟净化处理后污染较小,对沅江影响较小。 (2)废气:本项目建成后堆放仅块石和卵石,在气候干燥又有风的情况下,会产生扬尘,在块石卵石装卸过程中也会产生扬尘,本环评建议对堆场加盖防雨布,避免在大风天气扬尘对周边居民造成影响。此外,堆场堆积的货物为块石卵石,粒径较大,粉尘产生量较小,影响范围有限。同时在装卸过程中,对石块及场地进行晒水,减少扬尘。 (3)噪声 本环评的噪声影响主要为车辆噪声,及装卸过程中的得噪声,对于车辆噪声及装卸噪声,建设方拟采取以下措施,来削减对周边环境的影响。 ①选择符合环保要求车辆; ②午间(12:00-2:30)及夜间(22:00-6:00)禁止装卸作业; 在采取以上措施的前提下,项目产生设备噪声可达到《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相关标准。 对于运输车辆在进入和平社区运输道路及堆场内时,为避免对周边居民的影响,应要求车辆限速行驶,进入堆场内禁止鸣笛。 经过以上措施,噪声影响对周边居民生活影响较小。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