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南盐业股份有限公司制盐系统节能增效技术改造项目——湘澧盐化20万t/a液体盐和12万t/a大颗粒盐节能技术改造工程拟审

2016-06-21 17:48 来源:市环保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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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经审议,我局拟于近日内批准《湖南盐业股份有限公司制盐系统节能增效技术改造项目——湘澧盐化20万t/a液体盐和12万t/a大颗粒盐节能技术改造工程环境影响报告表》,现就项目环评相关情况予以公示5个工作日。如有意见,请在公示期内向我局来信来电进行反映。

  联系地址:常德市洞庭大道68号邮编:415000

  联系电话:0736-7224330

  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之日起五个工作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下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提出听证申请。

 

项目名称

湖南盐业股份有限公司制盐系统节能增效技术改造项目——湘澧盐化20万t/a液体盐和12万t/a大颗粒盐节能技术改造工程

建设地点

津市市湘澧盐化生产厂区内

建设单位

湖南盐业股份有限公司

环评机构

益阳市环境保护科学研究所

项目概况

  项目总投资16291.32万元,主要建设内容为新建一栋冷冻蒸发楼、一栋大颗粒盐生产车间,利用现有厂房改造一栋优质硝生产车间,新建一栋膜组件车间并安装陶瓷膜和纳滤膜过滤装置,对现有制盐四效蒸发装置进行技术改造以生产大颗粒盐,办公生活工程、公用工程均依托现有工程。项目建成后将新增20万吨/年液体盐(折100%)、12万吨/年大颗粒盐、3万吨/年无水硫酸钠产能。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1)废水:生产废水回用于生产,不外排。生活污水依托现有工程,经化粪池处理后排入城市污水管网,最后进入津市市污水处理厂。

(2)废气:无水硝干燥尾气经布袋除尘处理后通过1根15m高排气筒排放,大颗粒盐干燥尾气经“旋风除尘+喷淋除尘”处理后通过1根15m高排气筒排放,其排放浓度远远低于《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表2中二级标准,对环境影响较小。

(3)噪声及振动:选用低噪声、低振动的设备,合理布置车间设备位置,厂房周边种植耐盐碱的绿色植物和植被。采取措施后本项目噪声能够达标排放,对周围影响不大。

(4)固废:卤水净化产生的钙镁泥渣送至厂区现有卤水净化车间泥浆压滤系统,经压滤脱水后运至湘澧盐化现有热电站作为锅炉固硫剂掺烧。无水硝和大颗粒盐干燥尾气旋风除尘器收集的粉尘作为产品出售。更换下来的废陶瓷膜和纳滤膜由生产厂家回收。生活垃圾收集后,由当地环卫部门统一清运处置。经过上述措施,项目运营产生固体废物均可做到合理处置,对环境影响较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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