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审议,我局拟于近日内批准《澧县新鹏陶瓷有限公司二期扩建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现就项目环评相关情况予以公示5个工作日。如有意见,请在公示期内向我局来信来电进行反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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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之日起五个工作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下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提出听证申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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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名称 |
二期扩建项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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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设地点 |
澧县新鹏陶瓷有限公司西南部澧南镇彭山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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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设单位 |
澧县新鹏陶瓷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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环评机构 |
益阳市环境保护科学研究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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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概况 |
本项目位于澧县新鹏陶瓷有限公司现有厂区西侧新征用地内,投资66218万元,新建4条仿古瓷砖生产线,年产仿古瓷砖1560万m2。本项目由球磨车间、制粉车间、制釉车间、成型车间、加工车间、原料堆场、成品仓库、煤气站、环保工程组成,其中配电房、供水、办公设施依托现有工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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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
1、废水 (1)磨边废水、地面和设备清洗废水 建设单位拟采取混凝沉淀措施,配备1套废水混凝沉淀设施,设计处理能力4000t/d,经混凝沉淀处理后全部循环利用,污泥再经浓缩压滤处理回用。 (2)生活污水 建设单位拟采取一体化地埋式措施,配备1套一体化地埋式生活废水处理设施,设计处理能力250t/d,经处理后达标排放。 (3)煤气站酚水 本项目酚水每天由喷雾塔掺烧3.3t,剩余2.7t,集中收集后娄底市娄星区飞达钢渣化工厂处理。 (4)初期雨水 建设单位拟建设初期雨水收集设施及初期雨水池,规模为350m3,初期雨水经收集后作原料球磨补充水。
2、废气 (1)煤气站煤气净化措施 建设单位拟配套的煤气生产设施必须配备煤气净化设施和干法脱硫设施,煤气发生炉外供煤气成分含尘量≤30mg/m3、硫化氢100mg/m3。 (2)喷雾干燥塔废气 建设单位拟采取旋风除尘+布袋除尘+碱液脱硫措施,为每台喷雾干燥塔配备旋风除尘+布袋除尘+脱硫塔处理设施1套,4台喷雾塔共用1个排气筒,排气筒高度25m。旋风除尘器的除尘效率可达60%,布袋除尘效率可达99%,总除尘效率可达99.5%以上;脱硫塔碱液脱硫效率80%以上。 (3)干压成型废气 建设单位拟采取布袋除尘措施,为每台压砖机配备负压收集设施,然后配备1套布袋除尘设施,布袋除尘器除尘效率可达99%,排气筒高度25m。 (4)坯体干燥废气 建设单位拟采取有组织排放措施,为每台干燥窑配备1个排气筒,高度25m。 (5)辊道窑烧成废气 建设单位拟采取有组织排放措施,为每台辊道烧成窑配备1个排气筒,高度30m。 (6)破碎机废气 建设单位拟采取布袋除尘措施,为破碎机配备负压收集设施,然后配备1套布袋除尘设施,布袋除尘器除尘效率可达99%,排气筒高度25m。 (7)无组织排放废气 建设单位拟采取物料堆场配备防尘网,道路每天洒水2次降尘措施,减少无组织排放量。 (8)柴油发电机烟气 建设单位拟采取一体化消烟除尘措施,配备1台一体化消烟除尘器,除尘器效率达80%以上,烟气排放口设置在绿化带内。 (9)食堂油烟废气 建设单位拟采取过滤式油烟净化处理措施,每个食堂配备2台过滤式油烟净化器,净化效率90%以上,设置排气筒1根,排气筒出口高度15m。 3、噪声 拟建工程采取购置低噪设备、设备基础减振,利用工房、围墙隔声,鼓风机采取消声设施。柴油发电机房柴油发电机组工房安装隔声门,基础减振,进风、排风口安装消声风道,排气口安装二级消声器。采取隔声措施后生产车间外噪声约65-68dB。根据预测厂界噪声达《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2类标准。 4、固废 危险固体废物拟建设危废暂存间1间100m2,集中收集后定期委托娄底市娄星区飞达钢渣化工厂;生活垃圾送澧南镇垃圾中转站统一处理。固体废物不外排。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