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审议,我局拟对太子庙污水处理一期工程(第一阶段)出示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意见,现就项目验收相关情况予以公示5个工作日。如有意见,请在公示期内向我局来信来电进行反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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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 名称 |
太子庙污水处理一期工程(第一阶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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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设 地点 |
汉寿县太子庙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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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设 单位 |
汉林污水处理有限责任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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验收监测(调查)单位 |
常德市环境监测站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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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 概况 |
太子庙污水处理一期工程(第一阶段)位于株木山乡姚家坝村,该项目2011年6月经湖南省环境保厅批复同意建设(湘环评〔2011〕155号),该工程占地面积22820m2,总投资3870万元,其中环保投资3670万元,占工程总投资94.8%,现主体及附属设施运行正常,配套的环保设施运行基本正常,运营负荷满足验收监测工况要求。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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环保措施落实情况 |
该项目共投入3670万元环保资金。配套建设了雨污管网,建设了污水预处理区、进水提升泵站、出水区、污泥处理区,配备了专职环保管理人员,建立健全了环境管理制度,基本达到环评批复要求。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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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众参与情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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听证权利告知 |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之日起五个工作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下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提出听证申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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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众反馈意见联系方式 |
联系地址:常德市洞庭大道68号 邮编:415000 联系电话:0736-7220023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