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审议,我局拟于近日内批准《石门成功高分子材料制造有限公司二期项目扩建工程环境影响报告书》,现就项目环评相关情况予以公示5个工作日。如有意见,请在公示期内向我局来信来电进行反映。
联系地址:常德市武陵区新乐巷68号 邮编:415000
联系电话:0736-7224330
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之日起五个工作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下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提出听证申请。
|
项目名称 |
石门成功高分子材料制造有限公司二期项目扩建工程 |
|
建设地点 |
石门经济技术开发区兰香路8号 |
|
建设单位 |
石门成功高分子材料制造有限公司 |
|
环评机构 |
常德市双赢环境咨询服务有限公司 |
|
项目概况 |
扩建工程拟选址在石门县工业园区内兰香路以南、长沙路以东、天供路以西,扩建工程紧邻于现有厂区的东面,现有工程已经于2011年4月6日通过了湖南省环保厅验收,扩建工程总投资1000万元,资金全部来自企业自筹,扩建工程总占地面约20亩,约13333.4m2,总建筑面积8614.8m2,主要建设2栋生产车间以及2栋仓库等其他附属配套设施,办公区、员工生活区以及生产过程中供热均依托现有办公宿舍楼和锅炉房,扩建工程建成后,年产各种工业炸药辅助材料5000t,其中,乳化剂1000t,复合油相材料3000t,改性剂及其他辅助材料1000t,项目计划于2015年6月动工建设,施工期7个月,预计可于2016年1月建成并投入生产。 |
|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
1、主要环境影响 ①废水:本项目工程废水主要有:乳化剂生产环化和酯化脱水的生成水、化验室化验废水、员工生活污水、冷却水等。 ②废气:本项目生产过程中所需要要的热量依托现有工程的锅炉提供,扩建工程会对对现有燃煤锅炉进行整改,建设单位拟将现有燃煤锅炉改用燃气锅炉,本工程的废气主要为少量工艺废气以及燃气锅炉的烟气。 ③噪声:本工程项目的噪声源主要有:空压机、导热油锅炉鼓引风机N1等设备噪声,其源强声级在85~95dB(A)之间,类比现有企业的实测数据,其噪声源强情况见表4-8。其次厂区车间内各种水泵、油泵N2的运行噪声源强也在75~85 dB(A)左右。 ④固废:本工程固体废物主要为生产中原材料及半成品撒落产生的废料;原材料以及成品的包装废料;新增员工生活垃圾;此外,在对地面进行清理时会产生吸油沙;原材料以及成品包装过程中产生的废药剂桶;本项目设备在维护和检修期间会产生废机油和废抹布等废物,该部分废物属于危险废物。 2、环保措施 ①、本项目产生的工艺废水经过冷凝器冷凝,然后经油水分离器分离后和冷却水一并排至冷却水池回用处理,化验室废水水质较为简单,经过简单的沉淀处理后和生活污水一并排入化粪池处理,废水经过化粪池处理达到相关要求后排至项目北面的兰香路污水管网,最后进入石门县污水处理厂深度处理。 ②、本项目产生的锅炉烟气直接经15m高的排气筒排放,锅炉烟气能达到《锅炉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13271-2014)中排放浓度限值标准;复合油相材料生产时,原材料石蜡以及微晶蜡在熔化工艺时会产生废气,该部分废气采取将蜡槽密闭处理,同时,将熔融蜡槽的呼吸口采用冷凝器冷却回收,熔融废气经过吸收处理后经15m高的排气筒排放,排放浓度以及排气筒的高度均达到《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表2中二级标准要求;本工程项目对产生有组织排放工艺废气的设备(酯化釜、预热釜)全部密闭,并用冷却水对有组织排放有机废气冷凝后回用利用,少量有机废气(主要成分为山梨醇、有机酸)经尾气口无组织形式排放,对区域大气环境影响较小;对于抽真空废气,由于其产生量非常小,建设单位拟设置真空罐,将抽真空废气储存于真空罐中,真空罐中的废气经过冷凝后排放,对区域大气环境影响很小。本项目所用原材料及成品都不易挥发,产生的无组织排放工艺废气很少。 ③、生产过程中产生的废原材料以及成品药剂桶交由生产厂家回收处置;废弃包装材料由废品回收公司回收综合利用;在生产过程中原材料及半成品撒落产生的废料及时清扫收集后全部回用;生活垃圾由环卫部门统一送垃圾填埋厂处理;设置专门的危废暂存间,将收集的废机油、废抹布、废吸油沙等危废暂存于危废暂存间内,对废液的盛放应用专门的防渗漏的容器,暂存间面积应能满足本项目危废暂存的的要求,本环评结合建设单位平面布置以及危废的暂存量,建议建设单位设置占地面约为50m2的危废暂存间,位置位于厂区中部的仓库内,危险废物定期及时交由有危废处置资质的单位进行统一处置,建设单位应当在项目运营时与之签订处置协议,在签订委托处置协议时商定好收集时间,避免因收集不及时对环境产生不良影响,同时,在危废收集、贮存、转运过程中应严格实行转移联单制度。通过上述措施处理、处置后,本项目产生的固体废物可得到妥善处置,对环境的影响较小。 ④、针对企业厂区周边环境及其噪声源强的特点,本环评提出以下噪声治理措施:设计中首先在设备选型时考虑选用低噪声设备;设计中风机设在专用风机房内,风机设减振垫,进、出口处采用软连接,使风机房外噪声≤75dB(A),在风机出口处安装消声器;对必须在噪声环境中工作的操作人员,可配带防噪耳塞,满足《工业企业噪声控制设计规范》的要求;设备布置在厂房内,通过厂房隔声减轻项目对环境的影响;厂区平面布置上,高噪声设备放置在厂区生产车间的中央,减少对周围环境的影响;加强厂区绿化,通过树木吸声,减少噪声影响;厂区内禁止机动车辆鸣笛,降低产品及运输车辆在厂区内的行驶速度;严格按照操作规程操作等,均可以有效地减少人为而引起的噪声排放;此外,为减轻拟建项目的物料在场区内装卸以及运输过程中的交通噪声对周边环境以及敏感点的影响,本环评建议建设单位加强场区内部的交通管理,车辆进出场区时减速慢行,在场区内的货物中转区应设置禁止鸣笛标志,禁止鸣笛。场区内堆场、卸货场和部分公共设施周围种植高大树木林带,进一步起到隔声降噪和吸收废气的作用;合理安排场区原材料的装卸和运输时间,夜间不得进行卸货等高噪作业等措施。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