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审议,我局拟于近日内批准《湖南阿斯达生化科技有限公司年产300吨动力电池催化剂-高纯甲基二磺酸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现就项目环评相关情况予以公示5个工作日。如有意见,请在公示期内向我局来信来电进行反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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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之日起五个工作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下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提出听证申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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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名称 |
年产300吨动力电池催化剂-高纯甲基二磺酸项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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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设地点 |
津市经济开发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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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设单位 |
湖南阿斯达生化科技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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环评机构 |
长沙市环境科学研究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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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概况 |
项目主要利用现有工程的实验车间改造一条甲基二磺酸生产线,同时依托原有生产线的办公楼、生活楼、锅炉房及其他配套设施,年产高纯甲基二磺酸300吨,工程总投资1500万元,环保投资142万元,占项目总投资的9.7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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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
(1)废气:锅炉采用天然气作为燃料,烟气通过30米排气筒高空排放,达到《锅炉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 (GB13271-2014)表1中相应标准要求;合成反应釜排空产生的含二氯甲烷废气通过收集后经活性炭吸附装置处理后15米排气筒高空排放,达天津市地方标准《工业企业挥发性有机物排放控制标准》(DB12/ 524-2014)要求;蒸发器气及浓缩釜气相冷凝不凝尾气通过 (2)废水:项目排水实施雨污分流,污污分流,设备清洗废水收集后经沉淀处理、含油废水收集后隔油沉淀处理、生活污水经化粪池处理后排入市政污水管网;初期雨水、事故废水通过事故废水收集系统收集后均匀泵入市政污水管网。项目废水经预处理《津市污水处理厂进水水质标准》后,依托现有工程排污口统一外排,通过市政污水管网送津市市污水处理厂深度处理。 (3)噪声:主要为离心机、风机、切片机、压缩机等机械噪声,通过选用低噪声设备,设置减震基础,优化设备布置等措施控制后,厂界噪声可以达到《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3类标准。 (4)固体废物:生产过程产生的硫酸钡,作为副产品出售并综合利用;过滤产生的滤渣及吸附工序产生的废活性炭按危险废物要求贮存,交由有资质单位处置;废包装物外售综合利用;生活垃圾由园区环卫部门统一送至城市垃圾填埋场处置。 (5)环境风险:制定风险防范措施和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切实杜绝事故状态下环境风险排放。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