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审议,我局拟批准《柳胜路(柳叶大道-柳溪路)新建工程环境影响报告书》,现就项目环评相关情况予以公示5个工作日。如有意见,请在公示期内向我局来信来电进行反映。
联系地址:常德市新乐巷68号 邮编:415000
联系电话:0731-7224330
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之日起五个工作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下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提出听证申请。
|
项目名称 |
柳胜路(柳叶大道-柳溪路)新建工程 |
|
建设地点 |
本工程位于常德市柳叶湖区,南起柳叶大道,北至柳溪路。 |
|
建设单位 |
常德金柳置业有限公司 |
|
环境影响 评价机构 |
河南蓝森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
|
项目概况 |
柳胜路是连接柳叶大道与柳溪路的支路,全长268.492米,道路红线宽为24米,设计速度为30Km/h。同时配套基础设施建设包括给水工程、排水工程、路灯照明工程、管线入地工程、燃气管道工程、绿化工程等。本项目工期为6个月,2015年1月底前完成工程前期相关工作,2015年2月开工建设,计划于2015年7月30日竣工。 |
|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
施工期: (1)社会影响:对被征地村民进行一定的经济补偿,尽可能减少工程建设对其生活的影响。加强交通疏导等措施前提下,可将道路施工对城镇交通的影响减小到最低。沿线不涉及变压器、高压拉线电塔等电力基础设施,不影响居民正常生活。 (2)废气:本项目施工期主要污染物为TSP,建议在易起尘的作业时段、作业环节采用洒水方式减轻TSP污染,只要适当增加洒水次数,可大大减轻TSP污染。拟建项目施工期的扬尘和沥青烟气污染,将对沿线环境空气质量产生一定的不利影响,采用经常洒水等防护措施,运输筑路材料的车辆加盖棚布,料场远离居民点并掩盖等措施,可有效控制其不利影响。 (3)废水:散体物料堆场应配有草包蓬布等遮盖物并在周围挖设明沟以防止散体物料随径流冲刷至水体;在道路两侧设置临时排水边沟,将混凝土养护过程中产生的废水采用临时边沟收集至沉淀池中进行沉淀处理;施工期生产废水经隔油沉淀池处理后回用。采取上述措施后施工期废水对地表水影响很小。 (4)噪声:本工程在施工期的主要噪声源是各类施工机械的噪声及车辆噪声。通过加强施工管理、选用低噪声施工设备、加强施工设备的维护保养、避免大量高噪声设备同时施工,可大大降低施工噪声对外环境的影响。尽管施工噪声对环境产生一定的不利影响,但是施工期噪声影响是短暂的,一旦施工活动结束,施工噪声也就随之结束。 (5)固废:本项目施工期无弃土,生活垃圾归当地环卫部门处理,经上述措施后施工期废水对地表水影响很小。 运营期: (1)废气:项目建成通车后区域环境空气中污染物排放量的大小与交通量成比例增加,与车辆的类型、汽车运行的状况以及当地的气象条件有关。道路投入营运后,根据工程预测,在拟建项目营运的近中期,道路上来往车辆尾气排放对道路沿线空气质量的影响较小,且影响范围不大。 (2)废水:本项目营运期对水环境的污染来源于路面雨水径流对沿线水体的污染。在实际过程中,路面径流SS和油类物质浓度超标只是一个瞬间值,路面径流在通过路面横坡自然散排、漫流至水沟或边沟中,或通过边坡基槽集中排入排水沟的过程伴随着降雨稀释、泥沙对污染物的吸附、泥沙沉降等各种作用,路面径流中的污染物通过道路雨水管达到水体时浓度已大大降低。本项目建设对区域水环境的污染基本不会增加。道路施工、营运对地下水水质、流场基本无影响。 (3)噪声:根据噪声预测结果知,本道路在运营期间,近期、中期昼夜间交通噪声在红线处即达标,远期昼间噪声达标、夜间噪声在红线外5m处达标,因此高层次的对交通噪声进行治理,规划部门、环保部门、交管部门通力合作,搞好城市规划,在道路两侧红线范围外不得批准新建学校教学楼、医院住院部等对声环境要求高的建筑。房地产开发项目中,参照本评价中对道路两侧噪声预测结果,合理规划、科学布局,确定相应的退让距离,避免产生新的噪声敏感点。则交通噪声对周围的影响较小。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