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审议,我局拟批准《锂电池材料生产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现就项目环评相关情况予以公示5个工作日。如有意见,请在公示期内向我局来信来电进行反映。
联系地址:常德市新乐巷68号邮编:415000
联系电话:0731-7224330
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之日起五个工作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下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提出听证申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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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名称 |
锂电池材料生产项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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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设地点 |
拟建项目位于常德市鼎城区石板滩镇湖南天正科贸有限公司现有厂房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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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设单位 |
湖南天正科贸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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环境影响 评价机构 |
河南蓝森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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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概况 |
本工程位于常德市鼎城区高新技术产业园区内,项目总用地面积为10000m2,总建筑面积为5000 m2,本项目总投资额2800万元,固定资产投资额1200万元。主要是建设三条100t/a的镍钴锰三元材料生产线和2条100t/a的镍钴铝三元材料生产线。同时包括配套的环保措施和生活措施。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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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
施工期: 本项目设备已安装到位,施工期的影响不在考虑。 运营期: (1)废气: 1生产废气 本项目生产设备全部采用全自动密闭机械设备,唯一的产尘点为原料包装袋人工拆封投料工序。按照投料量的0.05‰的粉尘逸出量估算,项目原料粉尘产生量约34.31kg/a。由于项目原辅材料比重均很重,逸出粉尘在空气中沉降速度快,全部沉降在产尘岗位附近,不会散落很远距离。项目每个投料区均采用密闭车间设置,并且配备了移动式吸尘器,定期用于车间吸尘。因此,本项目粉尘车间内可得到有效处置,不会外排车间外。 项目烧结过程中产生的少量CO2、水蒸气直接通过烧结炉顶通风管道收集后通过15米高排气筒排放。不会对周围环境带来明显影响。 2食堂油烟 本项目设置食堂,对食堂油烟安装高效油烟净化器处理,油烟净化器的净化效率要 达到85%以上,处理后油烟的排放浓度为1.8mg/m3。处理达标后通过15米高排气筒高 空排放,对周边环境影响较小。 (2)废水: 1生产废水 本项目生产工艺用水主要为高温烧结工序冷却用水,循环使用无外排。项目车间地面清洁废水产生量约0.05m3/d,化验室废水产生量约0.05m3/d,主要污染物为pH、钴、镍、锂,考虑到废水水量很少,水质成分复杂,处理难度大,项目拟采用塑料桶将地面清洁水和化验室废水收集后定期外委专业的处置单位进行综合利用处理,从中回收钴、镍、锂等有价金属,实现废物利用。从而对周边地表水的环境影响较小。 2生活废水 生活污水经过厂区地埋式污水处理站处理达到排放标准后排放。本项目污水通过排污管道排到临岗路西侧的污水管网,最终排入老渐河,对水质影响不大。 (3)噪声: 通过对噪声源 分别采取减振、隔声、降噪措施,破碎机、空压机、混料机布设在各自生产工段厂房内,再经厂房墙壁、门窗隔声和一定距离衰减降噪后,传到工段厂房外的噪声值将降低约20 〜25dB(A),厂界外能达到相应的标准。 (4)固体废物: 1生产废料 本项目生产废料来源主要包括有除磁废料、收尘灰、报废产品和原料包装袋等。 项目原料包装袋产生量约0.1t/a,全部打捆后暂存于库房内。除磁废料来自于除磁工序,产生量约为产品的0.1‰,即68.62kg/a,采用塑料桶暂存于危险废物贮存间。项目投料车间设置了移动式吸尘器,定期用于车间地面吸尘,所收集的粉尘量约34.31 kg/a,采用塑料桶暂存于危险废物贮存间。项目次品率按0.1‰计,产生的报废产品量约68.62 kg/a,采用塑料桶暂存于危险废物贮存间。以上废料全部属于HW49类危险废物,定期外售湖南邦普公司综合利用。 2生活垃圾 本项目共有职工100人,排放垃圾量按1Kg/人.d计,则该项目建成后日排放生活垃圾的量约为100Kg/d。每年按360天计,则生活垃圾产生量约为36t/a。由园区环卫部门定期清运处置。 可见,工程所有固体废物都能妥善处置,不会给周围环境带来明显污染影响。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