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审议,我局拟对湖南东永化工有限责任公司整体搬迁项目出示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意见,现就项目验收相关情况予以公示5个工作日。如有意见,请在公示期内向我局来信来电进行反映。
|
项目 名称 |
湖南东永化工有限责任公司整体搬迁项目 |
|
建设 地点 |
汉寿县高新技术产业园 |
|
建设 单位 |
湖南东永化工有限责任公司 |
|
验收监测(调查)单位 |
常德市环境监测站 |
|
项目 概况 |
湖南东永化工有限责任公司位于汉寿县高新技术产业园,整体搬迁项目于2008年8月经常德市环保局批复同意建设(常环项字〔2008〕79号)。现生产稳定,配套的环保设施运行基本正常,生产负荷满足验收监测工况要求。 |
|
环保措施落实情况 |
该项目共投入84万元环保资金,占该项目总投资的4.7%。厂区实行雨污分流,厂区废水经污水处理设施处理后由总排口排入工业园下水管网。物料输送采用密闭管道,收集的有机废气通过净化处理设施处理后经15m高排气筒排放。粉剂生产中产生的粉尘通过布袋除尘集中收集后回收利用。空压机安装在单独的设备间内。项目生产产生的危险废物集中收集,定期交由润东环保有限责任公司处置。卫生防护距离内无敏感项目和居民住宅。公司制定了环境保护管理制度,企业环境风险应急预案已在市县两级环保主管部门备案。 |
|
公众参与情况 |
/ |
|
听证权利告知 |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之日起五个工作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下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提出听证申请。 |
|
公众反馈意见联系方式 |
联系地址:常德市新乐巷68号邮编:415000 联系电话:0736-7220023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