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审议,我局拟对中国石油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湖南销售分公司常德市高坪头加油站出示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意见,现就项目验收相关情况予以公示5个工作日。如有意见,请在公示期内向我局来信来电进行反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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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 名称 |
常德市高坪头加油站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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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设 地点 |
常德市武陵区东郊乡高坪头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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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设 单位 |
中国石油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湖南销售分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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验收监测(调查)单位 |
常德市环境监测站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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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 概况 |
常德市高坪头加油站位于常德市武陵区东郊乡高坪头村。该项目建设内容主要包括加油站房、辅助用房、加油棚罩等工程,站内设有双枪加油机4台,地埋式储油罐4个。该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于2012年8月6日经常德市环保局常环项字〔2012〕97号批复。2014年5月竣工投入试运行,现其主体及附属设施运行正常,配套的环保设施运行稳定,具备了项目竣工环保验收条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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环保措施落实情况 |
该项目共投入环保资金43.5万元。工程建设基本落实了“三同时”制度,储油罐经有关技术部门确认,进行了防渗处理;加油机配套油气回收系统;地面清洗废水、生活废水经预处理后排入高坪头村二组居民农灌渠;对各类噪声源采取了隔声降噪措施;建设了危废暂存间;生活垃圾采用垃圾箱(筒)分类收集、及时清运后交给环卫部门集中处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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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众参与情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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听证权利告知 |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之日起五个工作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下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提出听证申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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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众反馈意见联系方式 |
联系地址:常德市新乐巷68号 邮编:415000 联系电话:0736-7220023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