常德市环保局拟审批项目公告(年产8万吨重、轻钢构件项目)

2014-09-03 08:37 来源:市生态环境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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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审议,我局拟于近日内批准《年产8万吨重、轻钢构件项目》,现就项目环评相关情况予以公示5个工作日。如有意见,请在公示期内向我局来信来电进行反映。

联系地址:常德市武陵区新乐巷68  邮编:415000

联系电话:0736-7224330

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之日起五个工作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下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提出听证申请。

项目名称

年产8万吨重、轻钢构件项目

建设地点

常德鼎城高新技术开发区石板滩狮子山村

建设单位

湖南铭诚钢结构彩板有限公司

环评机构

常德市双赢环境咨询服务有限公司

项目概况

本项目占地面积216281.61m2,地址位于常德鼎城高新技术开发区石板滩狮子山村,项目地块目前分布着苗圃、油茶、桔园、塘,地块北面和南面分别有15KV浦大线和110KV浦高线经过。项目北面为拟建中的纬三路,东面为拟建中的兴隆路,南面为拟建中的纬四路,纬四路南侧为拟建中的武陵监狱地块(湖南省武陵监狱新址位于常德市鼎城区石板滩镇,项目占地299.77亩,项目搬迁后,关押犯人2000人,在职狱警360人,该项目于2013年委托常德双赢环境咨询服务有限公司编制了环境影响报告书,并通过了市局环评审批,该项目未明确周边地块规划控制要求),西面为临岗公路。项目北面250-300m分布有骑龙俺村居民20户,东南300m外分布有兴隆村居民12户,西南300m外分布有狮子山村居民30户,项目喷漆车间位于综合车间东北角,以上环境保护目标中北面居民在喷漆车间250 m外,西南30户居民在300 m, 东南12户居民在300 m,武陵监狱北厂界与喷漆车间南面距离356m,项目地块上无环保拆迁。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1)废水

生活废水经隔油池+地埋式一体化设备处理后达到《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1996)中表4一级标准,处理后排放对环境影响较小。

2)废气

焊接烟尘配套集气罩抽风装置和布袋除尘器,处理后由19m排气筒排放;喷漆废气配套过滤棉+等离子净化装置处理,19m排气筒达标排放,以上废气排放达到《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表2中二级标准;员工食堂配套油烟净化器,油烟排放达到《饮食业油烟排放标准》(GB18483-2001)限值标准,项目厂界外设置200m卫生防护距离,无组织废气对环境影响较小。

3)噪声及振动

经环安公司噪声预测软件预测,项目拟建地西面昼夜声环境质量符合《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中的4a类标准,其余面和噪声敏感点符合2类标准,噪声对环境影响较小。

4)固废

钢材下脚料、废包装材料、废焊丝、废砂轮回收外卖利用漆渣、废油漆桶、废机油和废过滤棉作为危险废物,建议采用专门容器收集,收集一定量后委托有资质的单位处置,对环境影响较小;生活垃圾收集后外运垃圾填埋场处置,经过以上措施处理后对外界环境影响较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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