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审议,我局拟对湖南省临澧新厦建材股份有限公司出具阶段性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意见,现就项目验收相关情况予以公示5个工作日。如有意见,请在公示期内向我局来信来电进行反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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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 名称 |
普通建筑石膏粉、普通高强度石膏粉二条生产线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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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设 地点 |
湖南省常德市临澧县望城乡同欢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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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设 单位 |
湖南省临澧新厦建材股份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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验收监测(调查)单位 |
常德市环境监测站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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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 概况 |
湖南省临澧新厦建材股份有限公司位于湖南省常德市临澧县望城乡同欢村,本项目于2011年10月经常德市双赢环境咨询服务有限公司环评,2011年10月21日通过常德市环保局审批。至本项目环评时,建设单位已投资9000万元,建有普通建筑石膏粉生产线和高强度石膏粉生产线两条生产线,所以本项目环评属补办手续,项目建设属未批先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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环保措施落实情况 |
本项目的实际总投资为9000万元,其中环保实际投资为211.8万元,占总投资的2.35%。烟气配套高效脱硫除尘设施处理达标后有组织高空排放;燃煤锅炉、热风炉烟气排气筒高度分别为35米、18.5米,排气筒设置满足环境监测要求;煤中硫含量为0.562%。工厂废水循环利用不外排。生产过程中各工段产生的粉尘集中收集后经高效布袋除尘器处理后有组织排放,排气筒高度15m;物料堆放、原料输送、运输道路等采取洒水抑尘措施,全厂粉尘污染物排放达到《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表2二级标准及无组织排放监控浓度标准限值。敏感点噪声达到《声环境质量标准》(GB3096-2008)中的2类标准,项目在试运行期间没有发生噪声扰民等污染纠纷事件。该公司制定了严格的操作规程和管理制度,加强了环境保护管理。同时还制定了事故风险应急预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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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众参与情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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听证权利告知 |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之日起五个工作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下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提出听证申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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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众反馈意见联系方式 |
联系地址:常德市新乐巷68号 邮编:415000 联系电话:0731-7220023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