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审议,我局拟于近日内批准《水榭花城中城友阿商业广场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现就项目环评相关情况予以公示5个工作日。如有意见,请在公示期内向我局来信来电进行反映。
联系地址:常德市武陵区新乐巷68号 邮编:415000
联系电话:0736-7224330
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之日起五个工作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下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提出听证申请。
|
项目名称 |
水榭花城中城友阿商业广场 |
|
建设地点 |
常德市武陵区朗州路以东(水榭花城中城B区) |
|
建设单位 |
湖南常德友谊阿波罗有限公司 |
|
环评机构 |
常德市双赢环境咨询服务有限公司 |
|
项目概况 |
本项目规划总用地面积为32.4亩,总建筑面积为125643.19 m2(含地下室面积32635.19m2),建设1栋地上七层的主体建筑及地下2层的停车库,主要以百货店为主,同时配套餐饮、休闲、娱乐、影院等完美组合的大型城市商业综合体。 |
|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
(1)废水:本项目排水系统采用雨污分流制,本项目餐饮区产生的废水经专用污水收集管道收集后,进入隔油池处理,在与其他废水一起入三级化粪池处理达标后,排入朗州路市政污水管网,最终入常德市污水净化中心处理,最终排入沅江。 (2)废气:餐饮区产生的油烟需经高效油烟净化装置处理后,通过排气筒引至楼顶排放,其排风口避免朝向敏感点;地下停车场需设置独立的送风、排风系统,并且对地下停车场需按照《汽车库建筑设计规范》和《机动车停车库(场)环境保护设计规程》的有关要求进行设计,地下车库汽车尾气经风管收集后,通过排风管引至地面排放;柴油发电机烟气需经消烟除尘一体化柴油发电机处理后,通过排气筒引至楼顶排放,排气筒可与消防烟井共用;热水锅炉燃料采用燃气,烟气通过锅炉自带的排气筒排放。 (3)噪声及振动:对于水泵、柴油发电机、箱式变压器、地下车库风机布置在地下设备用房,同时对设备用房采取吸声、隔声措施,对设备安置隔声罩、防振垫等降噪措施;冷却塔布置在七层楼顶,底座需采取减振措施,四周需设置隔声屏障、隔声屏障高度需高于冷却塔的高度;锅炉房布置于封闭的房屋内部,风机需放置在隔声工房内;对于交通噪声,建议加强广场内部的交通管理,车辆进出广场时减速慢行,在广场内应设置醒目的禁止鸣笛标志,禁止鸣笛;对于影院营业产生的噪声,影院需按照《电影院建筑设计规范》JGJ58-2008》规范设计并施工,并对墙体采取相应各隔声措施;对于商业活动产生的社会生活噪声,建议采取隔声及限制设立扩音器进行商业宣传等措施,来减轻对周边环境的影响。 (4)固废:生活垃圾的定点收集、密闭存放、及时清运与城市生活垃圾一并进行处置。 |
|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