汉寿县污泥处理处置工程项目拟审批公示

2015-10-28 12:03 来源:市生态环境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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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经审议,我局拟于近日内批准《汉寿县污泥处理处置工程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现就项目环评相关情况予以公示5个工作日。如有意见,请在公示期内向我局来信来电进行反映。

  联系地址:常德市武陵区新乐巷68号邮编:415000

  联系电话:0736-7224330

  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之日起五个工作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下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提出听证申请。

项目名称

汉寿县污泥处理处置工程项目

建设地点

汉寿县污水处理厂一期工程的西南侧

建设单位

汉寿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环评机构

湖南美景环保科技咨询有限公司

项目概况

本项目建设一套日处理规模为20t/d的污泥处置装置,其占地面积4666.69m2,建筑面积1485.54m2,主要为污泥备料车间、调理剂备料车间、投料车间、污泥处理车间、成品污泥堆放车间、配电室、仓库、综合楼及门卫室。本项目污泥处理工艺采用污泥好氧发酵处理技术。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施工期:

  (1)废气:项目施工过程中工程拆迁、场地平整、土方挖掘、建筑垃圾与建筑材料的运输等会产生施工扬尘,通过采取设置围墙、洒水抑尘、设置洗车设施、设置防尘布等措施可以使施工扬尘大幅度减少,施工期的扬尘可控制在施工区域附近,对周边环境空气影响较小。施工机械排放的尾气由于是移动源分散排放,对周围环境空气影响较小。

  (2)废水:施工期废水主要有场地现状水、施工作业废水和施工人员生活污水,场地现状水、施工生活污水经汉寿县污水处理厂处理后达《城镇污水处理厂污染物排放标准》(GB18918-2002)一级B标准后,经三堤两港排入沅江,对地表水环境影响较小;施工作业污水经隔油沉淀后回用作洒水抑尘,对地表水环境几乎无影响。

  (3)噪声:本项目施工期固体废物主要为场地清淤产生的泥渣、建筑垃圾、施工人员生活垃圾等。建筑垃圾应分类收集,可回收利用的废金属、废钢筋等收集后出售,不可回收利用的收集后送至指定地点填埋处理。施工人员的生活垃圾应及时收集,统一由环卫部门清理。场地清淤产生的泥渣由汉寿县渣土办统一调运。采取上述措施之后,施工期固体废物对环境的影响较小。

   

  (4)固废:本项目施工期固体废物主要为场地清淤产生的泥渣、建筑垃圾、施工人员生活垃圾等。建筑垃圾应分类收集,可回收利用的废金属、废钢筋等收集后出售,不可回收利用的收集后送至指定地点填埋处理。施工人员的生活垃圾应及时收集,统一由环卫部门清理。场地清淤产生的泥渣由汉寿县渣土办统一调运。采取上述措施之后,施工期固体废物对环境的影响较小。

  (5)生态:根据现场勘查,项目用地现状为一片水塘,施工过程中需对场地进行抽水、换填,产生的泥渣和所需的土石方均由汉寿县渣土办统一调配,不设取土场和弃渣场。同时,本项目占地面积小,建筑物均为钢结构,施工期开挖的泥渣较少,施工期场地开挖过程中造成一定的水土流失。但项目建成后,项目区域内裸露地会采取地面硬化、恢复绿化等措施,对周围生态环境影响较小。

   

  运营期:

  (1)废气:本项目不设食堂、锅炉、备用发电机。污泥运输恶臭气体和车辆尾气产生量较少不会对局部环境空气产生明显的影响;项目脱水污泥备料仓内污泥及时处置,缩短存放时间(不超过一天),则恶臭气体产生量较少,不会对局部环境空气产生明显的影响;项目污泥和调理剂秸秆拌和时间较短,且混合搅拌机为密闭式,恶臭气体的产生量较少,对区域环境空气质量影响较小;污泥好氧发酵产生的恶臭气体经生物除臭系统处理后通过15m排气筒排放,排放量分别为0.209kg/h0.0065kg/h,均满足《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14554-93)标准要求(氨≤4.9kg/h,硫化氢≤0.33kg/h),对周围环境空气影响较小。

  (2)废水:本项目营运期废水处理设施均依托汉寿县污水处理厂污水处理系统, 即所有废水经污水管道回流至汉寿县污水处理厂的污水处理系统,经处理达《城镇污水处理厂污染物排放标准》中的一级B标准后,排入三堤两港,最终进入沅江。采取上述措施后,本项目废水可做到达标排放,对汉寿县污水处理厂及沅江水质影响小。

  (3)噪声:项目设备均位于厂房内,采取选用低噪声设备、隔声减振等措施。通过加强管理,采取合理安排时间、提高工作效率,严禁工作人员大声喧哗,禁止鸣笛、限制行驶车速等措施,以降低项目装卸噪声和交通噪声。在采取上述措施后,项目噪声可以达到《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中的2类标准,对周围环境影响较小。

  (4)固废:项目营运期产生的固体废物主要为生活垃圾,生活垃圾依托汉寿县污水处理厂的生活垃圾收集设施,然后由环卫部门定期清运,日产日清,经封闭式垃圾车拖运送至城市生活垃圾填埋场填埋处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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