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审议,我局拟对湖南金帛化纤有限公司3.5万吨/年锦纶6切片聚合工程改造项目目出示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意见,现就项目验收相关情况予以公示5个工作日。如有意见,请在公示期内向我局来信来电进行反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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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 名称 |
3.5万吨/年锦纶6切片聚合工程改扩建项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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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设 地点 |
常德经济技术开发区有得路和乾明路交汇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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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设 单位 |
湖南金帛化纤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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验收监测(调查)单位 |
湖南华科环境检测技术服务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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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 概况 |
湖南金帛化纤有限公司位于常德经济技术开发区有德路和乾明路交汇处西北,由南、北两个厂区构成,中间为有德路。公司四周为居民区,其中东侧有一永丰幼儿园。湖南金帛化纤有限公司在2011年提出3.5万吨/年锦纶6切片聚合工程改造项目,生产能力为年产锦纶6切片3万吨,聚合生产10000吨/年。该公司委托常德市双赢环境咨询服务有限公司完成了环境影响报告书,并于同年6月取得了湖南省环保厅的批复(常环建[2011] 62号),在2013年2月该公司向市环保局提出产能变更,市环保局在2013年3月下达批复意见的(常环建[2013] 19号),规模变更为年产锦纶6切片3.5万吨,聚合罐扩大到45m³项目于2011年开工建设,现已建成。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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环保措施落实情况 |
生产线采用了先进的生产工艺和设备,厂内进行了雨污分流,生产冷却水循环使用,对生产过程中产生的所有生产废水进行了统一收集进污水处理系统处理,处理后排城市管网进城市二级污水处理厂再处理;选用低噪声设备,噪声排放达标,没有扰民现象发生;在防护距离内没有新建学校、医院、民宅等环境敏感建筑物;企业配备了专职环保管理人员,制定了环境保护管理制度和相关的风险防范措施,各项环境管理措施落实到位, 基本达到环评批复要求。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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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众参与情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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听证权利告知 |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之日起五个工作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下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提出听证申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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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众反馈意见联系方式 |
联系地址:洞庭大道68号 邮编:415000 联系电话:0736-7256229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