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监测情况
2020年8月,我市共监测3个在用集中式生活饮用水水源,均为地表水源。
(一)监测点位
河流型水源在水厂取水口上游100米附近处设置监测断面;湖库型水源按常规监测点位采样,在每个水源取水口周边100米处设置1个监测点位进行采样。采样深度为水面下0.5米处。
(二)监测项目
监测项目为《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GB3838-2002)表1的基本项目(23项,化学需氧量除外)、表2的补充项目(5项)和表3的优选特定项目(33项),共61项。
二、评价标准及方法
根据《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GB3838-2002)进行评价。基本项目按照《地表水环境质量评价方法(试行)》(环办[2011]22号)进行水质类别评价,补充项目、特定项目采用单因子评价法进行达标状况评价。
三、评价结果
2020年8月,监测的3个在用集中式生活饮用水水源地水质均达标,达标率为100%。(详见表1)
表1 2020年8月全市地级以上城市集中式饮用水水源水质状况
序号 | 城市名称 | 水源名称 | 水源 类型 | 达标 情况 | 超标指标 及超标倍数 |
1 | 桃源县 | 常德市黄石水库饮用水水源 | 达标* | ||
2 | 常德市 | 武陵区陈家河(常德四水厂) | 达标* | ||
3 | 常德市 | 常德三水厂 | 达标* |
备注:
1、集中式生活饮用水水源,是指进入输水管网送到用户的和具有一定取水规模(供水人口一般大于1000人)的在用、备用和规划水源地。
2、集中式生活饮用水水源和饮用水的区别:饮用水水源为原水,居民饮用水为末梢水,水源水经自来水厂净化处理达到《生活饮用水卫生标准》的要求后,进入居民供水系统作为饮用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