常德市2020年非道路移动机械排气检测“双随机、一公开”联合抽查工作方案

2020-12-01 08:00 来源:市生态环境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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按照国家放管服改革要求,为全面推行双随机、一公开工作,规范生态环境行政执法监督检查行为,促进执法公平、公正,公开,按照上级抽查方式创新试点工作要求,市生态环境局、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决定在禁止使用高排放非道路移动机械区域开展联合抽查工作,根据湖南省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湖南省市场监管领域全面推行部门联合“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实施方案》的通知(湘政发201910)和常德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做好市场监管领域全面推行部门联合“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实施方案》(常政办明电201914)精神,为规范我市生态环境行政执法监督检查行为,促进执法公平、公正、公开,制定本工作方案。 现将具体工作安排如下。

一、抽查时间

2020年12月1日到2020年12月20日。

二、抽查范围

常德市禁止高排放非道路移动机械使用范围内的在建工地。

三、参与部门

牵头单位:常德市生态环境局

参与单位:常德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四、检查对象及内容

按10%的抽取比例,对6个在建工地内使用的非道路移动机械的大气污染物排放状况进行监督检查。

五、抽查程序

(一)抽查对象的确定

抽查对象从湖南省市场监管领域部门联合“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工作平台中按照10%的比例不定向随机抽取。

(二)检查人员的确定

1.从湖南省市场监管领域部门联合“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工作平台检查人员名录库中随机抽取检查人员。(每组不低于两人)

2.参与单位安排具体科室人员参与抽查检查。

六、抽查检查方式

抽查检查采取现场检查等方式进行。

检查时,检查人员不得少于两人,并应当出示执法证件,检查人员应当如实记录检查情况、填写表格并要求使用单位或总承包单位负责人签字或者企业盖章,无法取得签字或盖章的,检查人员应当注明原因,必要时可邀请有关人员作为见证人。

七、抽查结果处理

抽查结束后,抽查结果和查处结果应按照“谁检查、谁录入,谁查处、谁录入”的原则,严格按照规定时间,记载检查对象名下,检查结果对社会公示。

八、工作要求

(一)提高认识,精心组织。参与检查的执法人员要认真深入学习上级有关文件精神,确保思想认识到位、工作执行到位。实施本次抽查任务的单位要高度重视,加大宣传力度,营造良好舆论氛围。

(二)严格程序,依法抽查。对被列入抽查的主体,一律实行实地核查。根据抽查情况,现场填写随机抽查记录表,提出问题与整改意见,并经被检单位签章确认。在抽查检查中发现的问题,请如实登记,并将抽查检查工作情况于2020年12月20日前报至市生态环境局综合行政执法支队。联系人:龚慧,联系电话:13875055032,邮箱:2135067979@qq.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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