常环察〔2019〕19号
临澧县环境保护局:
根据省环境应急与事故调查中心《关于核实临澧县新安镇右昌村鑫红环保建材有限公司举报投诉事项情况的函》,2019年6月28日,我局环境执法人员会同你局相关工作人员对该公司进行了现场检查,发现该公司存在下列环境问题:
1.该公司正在生产,厂界周围末按环评批复要求设置围墙。
2.该公司新增破碎车间,破碎车间未取得环境影响评价及审批手续。
3.该公司部分运输车辆原材料覆盖不彻底,存在运输车辆原材料洒落现象。
现责成你局:
1.对临澧县鑫红环保建材有限公司未批先建环境违法行为依法查处,督促企业按责改通知要求对新增的破碎车间立即拆除并恢复原貌。
2.立即组织对临澧县鑫红环保建材有限公司噪音、粉尘排放情况进行监测,如存在超标排放行为,依法依规立案查处。
3.对临澧县鑫红环保建材有限公司违反“三同时”制度的环境问题进行调查核实,依法依规进行处理。
4.加强对该公司的日常环境监管,督促对现场检查发现的部分原材料运输车辆覆盖不彻底的问题进行整改。
有关落实情况,请于2018年7月15日前以书面形式报送我局,我局将适时组织跟踪督查。
联系人:杨红武,联系电话(兼传真):7225211
常德市生态环境局
2019年7月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