常环察〔2018〕22号
市环保局柳叶湖分局:
根据常德市环境监测站2018年7月10日出具的《常德市环境监测站监督性监测报告》(常环监站字JD(2018)-06-098号)显示,常德湘雅医院排放的水污染物中的悬浮物浓度为30mg/L,氨氮浓度为20.4mg/L,粪大肠杆菌为160000个/升,均超过《医疗机构水污染物排放标准》(GB18466-2005)表2排放标准的标准限值。
该单位的上述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污染防治法》第十条、第八十三条第二项之规定。
现责成你局对该单位上述环境违法行为立案查处。有关落实情况请于2018年7月20日前报送市环保局,我局将适时进行后督查。
联系人:杨启,联系电话:7220553,传真7225211。
常德市环境保护局
2018年7月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