常环察〔2018〕20号
常德市环境保护局桃花源分局:
2018年7月4日,我局执法人员会同你局对省第四环保督察组实地核查交办的桃源县朝阳竹业制品厂疑似违法行为进行了现场检查,发现该公司原生产车间废弃机脚坑里贮存机器拆卸残余液压油,废弃厂房外堆放废液桶31个,市环境监测站工作人员分别对该公司原生产车间废弃机脚坑和厂外废弃原料桶进行了现场采样。
2018年7月10日,我局收到市环境监测站监测报告《常德市环境监测站监测报告》(常环监站字ZL(2018)-07-105号),监测报告显示该公司废弃厂房外堆放的废液桶及桶内物质属于危险废物。
现责成你局对该公司上述环境违法行为依法依规查处。有关落实情况于2018年7月30日前报送市环境监察支队,我局将适时开展后督察。
联系人:张鹏 联系电话:7220553 传真:7225211
常德市环境保护局
2018年7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