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汉寿县紫阳麻业因擅自停止运行污染防治设施,企业负责人被依法行政拘留。

▲紫阳麻业督查现场
9月11日,湖南省环保厅对汉寿县落实中央环保督察反馈意见情况进行现场核查时发现,汉寿县紫阳麻业有限公司在生产过程中停止运行污水处理设施,不正常运行在线监控设备。对其环境违法行为,汉寿县环保局进行了立案调查,并将企业违法行为移送公安机关处理。

▲督查人员进行污水采样
9月22日,汉寿县公安局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第六十三条第三项规定,对紫阳麻业在生产过程中不正常运行污染防治设施、逃避环境监管的环境违法行为下达公安行政处罚决定书,对企业生产负责人梁英华行政拘留十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