常环察〔2017〕10 号
常德经济技术开发区环境保护局:
2017年5月17日,我局执法人员对你区的湖南华电常德发公司运煤码头进行现场检查时发现,该码头建设项目未办理环评审批手续擅自开工运营。
该码头建设项目上述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第二十二第一款规定。
现责成你局依法对该码头建设项目的环境违法行为进行查处,查处情况于2017年6月20日前报送市环保局,我局将适时进行后督查。
联系人:刘博,联系电话:7220553,传真7225211。
常德市环境保护局
2016年 5月22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