常环察[2017]6号
鼎城区环境保护局:
2017年3月24日,接湖南日报、华声在线新闻网站、新湖南客户端群众投诉调查函(0003624)后,我局对你区灌溪镇锦湾生态养殖场进行了现场监察,发现该养殖场有以下问题:1、该养殖场区域已于2013年被鼎城区人民政府(常鼎政办发[2013]43号)划定为禁养区;2、该养殖场无污染处理设施,废水直排且超标排放;3、直排废水污染了养殖场旁的井湾水库。
现责成你局:1、依照相关法律法规立即进行处罚;2、提请地方人民政府对该养殖场关停;3、加强后期环境监督管理工作。
有关落实情况于2017年4月20日前报送市环境保护局,我局将适时组织后督察。
联系人:胡 伟 电话:7220363 传真:7225211
常德市环境保护局
2017年4月1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