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责令限期改正环境违法行为的通知(湖南创元铝业有限公司)

2015-03-10 17:36 来源:市环保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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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常环察〔201517

常德市环境保护局

关于责令限期改正环境违法行为的通知

湖南创元铝业有限公司:

  20151月30,省环保厅会同我局对你公司进行了现场检查。检查发现,你公司存在以下环境问题:

  1、电解铝一期工程废气排放系统未安装在线监测设施;

  2、电解铝车间内电解烟气无组织排放严重;

  3、未按要求公开单位环境信息。

  现责令你单位针对上述问题制定整改方案,认真落实以下工作:

  12015年330日之前完成电解铝一期工程废气排放系统在线监测设施的安装与调试,415日前完成验收;

  2、采取有效措施对电解铝车间的电解烟气进行收集,最大限度减少电解烟气的无组织排放;

  3、严格按照《企业事业单位环境信息公开办法》(环保部令第31号)的要求公开单位环境信息,2015228日之前完成。

  你公司须将整改落实情况于2015年35日之前书面报送我局,我局将适时组织后督察。

  联系人:李民峰电话:0736-7220023

  常德市环境保护局

  20152月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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