常环察〔2015〕20号
常德市环境保护局
关于湖南航发重钢结构有限公司环境问题的
监察通知
常德经济技术开发区环保局:
2015年1月22日我局执法人员对你局辖区内的湖南航发重钢结构有限公司进行现场检查时发现:该企业建设的重型钢结构项目的环境影响评价报告表于2011年8月经我局审批,项目于2013年建成,2013年1月17日经我局批准试生产,但目前仍未申请环保竣工验收。
现责成你局做好如下工作:
1.责令该企业于2015年3月5日前补办环保竣工验收手续;
2.如该企业逾期未办理环保竣工验收手续,你局必须按照《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第二十七条之规定进行行政处罚。
有关落实情况,于2015年3月5日前书面报送我局,我局将适时组织后督查。
联系人:刘博,联系电话:7256229,传真7225211。
常德市环境保护局
2015年2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