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年以来,常德市认真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壤污染防治法》《国务院关于印发土壤污染防治行动计划的通知》《关于加强土壤污染综合防治先行区建设的指导意见》的要求,以改善土壤环境质量为核心,以保障农产品质量和人居环境安全为出发点,坚持预防为主、保护优先、风险管控、综合治理,突出重点区域、行业和污染物,坚持“防控治”三位一体统筹推进,各项工作取得明显成效。现将有关情况汇报如下。
一、法律法规宣传普及、配套法规制定等情况
自土壤污染防治法实施以来,常德市组织了系列形式多样的宣传活动,创新宣传的方式,努力营造重视和支持土壤污染防治浓厚氛围。1.加大宣传投入。2019年以来,全市给15个区县安排专项资金155万元用于土壤污染防治宣传工作。通过制作多媒体宣传片,开办宣传专栏、发放宣传手册等形式,在重要路口设立土壤法宣传牌,在城市繁华区域电子显示屏上播放土壤污染防治动画,在公交车上张贴宣传海报、挂图3000多张、发放宣传手册1万余份。2.配合央视宣传。2019年10月,在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70周年,中央电视台向国庆献礼记录片中,石门雄黄矿区域砷污染治理工程效果明显,并与“精准扶贫”相结合的土壤修复经验向全国推介。2018年12月13日,央视《焦点访谈》栏目专题报道了我市鼎城区石板滩遗留矿坑生态修复治理工作,对我市人居环境安全保障工作给予高度肯定。3.开展普法讲座。2018年10月,市生态环境局邀请原省生态环境厅土壤环境管理处处长黄凤莲,为全市生态环境系统干部、全市土壤重点监管企业负责人,就《土壤污染防治法》各条款进行了深入解读、答疑解惑。4.注重业务培训。2018年、2019年举办了“全市土壤和农村污染防治工作”业务培训。对土壤重点监管单位和各区县土壤工作技术骨干,就农用地、建设用地环境管理、土壤重点监管单位在土壤污染防治中应履行的责任和义务、农村生活污水规划编制等工作进行了培训。为检验培训效果,对培训人员开展了土壤法测试,平均得分82分。5.依托文艺活动宣传。与常德市社区文化节结合,在多个专场演出中间设置土壤污染防治有奖问答环节,提高土壤污染防治知识普及率,促进全民参与生态环境保护。6.制定相关规范性文件。《常德市土壤污染防治管理办法(初稿)》已编制完成,正在征求有关部门意见进行修改,2020年下半年市政府可出台规范性政府文件。
二、农用地和建设用地安全利用、土壤污染风险管控和修复情况
1.农用地分类管理和安全利用工作顺利推进。2020年,我市受污染耕地安全利用面积任务为17.43万亩、严格管控面积任务为0.95万亩,合计18.38万亩。2019年11月,市农业农村局 市生态环境局印发了《常德市受污染耕地安全利用工作实施方案》,明确了受污染耕地安全利用的工作目标、主要任务和保障措施。2020年5月,市生态环境局、市农业农村局印发了《关于常德市受污染耕地安全利用目标任务分解方案》,将目标任务下达到了各区县市,对安全利用类耕地,主要采取农艺调控技术,对严格管控类耕地,主要进行种植结构调整。截至目前,我市耕地土壤分类管理清单已全部划分完成,组织对0.95万亩严格管控耕地的图斑面积、耕地所属区县乡村位置、地理坐标矢量数据、农用地使用现状、水稻种植区域面积、周边污染源情况等基础信息进行了现场勘查核实,编制了受污染耕地安全利用实施方案。下一步,我市将全力推进受污染耕地安全利用和风险管控工作,重点对种植水稻的严格管控类耕地采取种植结构调整,对周边污染进行严格管控等措施,确保我市粮食安全。2.部门协作加强建设用地安全利用。我市动态更新污染地块名录和疑似污染地块名录,发布了2020年污染地块名录及负面开发清单19块、疑似污染地块17块,并与自然资源部门共享。我市按照《污染地块安全利用率核算要点》,与自然资源部门联合印发了《加强建设用地土壤环境管理的通知》,对辖区内工业用地变更为商住用地开展土壤环境质量调查的工作情况进行全面清查,查漏补缺。在市本级,根据污染地块、疑似污染地块名录和开发利用负面清单,与自然资源部门提供的“地块收储基本信息表、工业用地性质变更基本信息表、地块出让基本信息表”三张表相结合,建立常德市国土空间规划与污染地块、疑似污染地块一张图。对不符合土壤环境质量标准的建设用地,不核发“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确保染地块安全利用率达到95%。3.土壤污染风险管控和修复稳步推进。我市纳入国家试点的石门典型区域土壤污染综合治理(一期)项目和汉寿县崔家桥镇连家坝金矿遗留场地风险管控项目均已实施完成。石门典型区域土壤污染综合治理(一期)项目针对不同污染程度的土壤,采用植物萃取+活化、植物萃取+经济作物间作修复、植物阻隔+钝化、生态补偿等技术,构建防-控-治相结合的土壤综合治理体系。其中植物强化萃取修复550亩,间作修复(柑橘-蜈蚣草)408亩,污染农田钝化和植物阻隔安全利用1017亩,优先保护清洁农田2448亩。效果评估显示:蜈蚣草强化修复区域土壤砷年去除率达到5%以上的监测点位占比达81.5%,年去除率达到10%以上的监测点位占比达73.8%;蜈蚣草-柑橘间作区,土壤砷年去除率达5%以上的监测点位占84.9%,去除率达到10%以上的监测点位占80.2%,柑橘砷合格率达到100%;土壤砷有效态含量降幅达50.4%至78.5%。汉寿县崔家桥镇连家坝金矿遗留场地风险管控项目对面积为350亩污染区域开展风险管控工作。区域内炼金尾砂、污染土壤,通过采取土壤原位阻隔、修建截排水沟、矿坑污染水体治理等措施,环境风险得到有效控制。项目实施前,项目所在地下游的郭家冲水库砷浓度为0.178mg/L,项目验收时下降至0.115mg/L,降低了35%;2019年4月,已下降至0.0468mg/L,达到了地表水环境质量三类标准,风险管控成效显著。
三、土壤污染预防,土壤污染防治规划、普查、监测等情况、配套标准和规范制定情况
1.土壤污染详查工作顺利完成。2019年7月,我市农用地土壤污染详查工作已全部完成。全市农用地详查共布设了3232个监测点位,主要监测因子为pH、镉、铅、砷、铬、汞、铜、锌、镍、苯并芘、DDT、六六六共12项。根据农用地详查数据统计,我市受污染耕地的主要污染因子为重金属镉、砷。其中镉污染,主要分布在石门、澧县、桃源、临澧;砷污染,主要分布在石门雄黄矿区域。2.重点行业企业用地调查稳步推进。全市共调查了201家土壤重点行业企业用地,其中高关注度18家,中关注度123家,低关注度60家;在产129家,关停65家,生活垃圾填埋场7家。目前,201家行业企业用地已完成信息采集、技术纠偏、风险度划分、采样布点等工作。目前正在开展高、中关注度重点行业企业的现场采样检测工作,2020年底可全部完成调查工作。3.化肥、农药使用逐年递减。2018年,我市制定了化肥农药使用量零增长工作方案,2019年,主要农作物化肥农药使用量实现零增长,全市测土配方施肥覆盖率达到94%,主要农作物肥料利用率达到40.4%以上,病虫害专业化统防统治和绿色防控覆盖主要农作物面积分别达到300万亩和200万亩以上,废弃农膜回收率达到80%以上。全市农药使用量4766吨,比上年减少施用量15.9%。4.重金属行业企业污染防控工作成效显著。制定重金属污染物排放年度控制目标,2018年,我市对辖区内涉重金属行业企业开展了全口径调查工作,建立了常德市重金属企业全口径清单共34家,对清单中的企业重金属排放总量进行了核算,全市重金属排放总量共计643.6千克。2020年,我市已落实结构减排的企业7家,削减重金属排放总量107.80千克。确保完成与2013 年相比,2020年重金属排放量下降14%的工作目标。5.涉镉污染源整治工作不断加强。2018年6月以来,我市共开展了5轮涉镉重金属企业排查工作,排查重点企业114家次、重点乡镇143个,形成全市20家涉镉污染源整治清单。2018年,20家涉镉污染源按照一源一档的原则,编制完成涉镉污染源整治方案,2019年,全市11家污染源完成整治工作验收销号;截止到2020年6月,全市已完成验收销号13家,完成整治率为65%。6.全市土壤环境质量监测网络逐步建立。统一规划建立全市农用地、建设用地土壤环境质量监测网络,在全市土壤环境质量状况和风险监控两个层面上建立由背景点、基础点、监控点组成的网络体系,通过长期、定点、连续监测研判全市土壤环境质量和趋势,掌握土壤高风险区域,实现风险监控。点位布设以耕地、土壤重点监管单位、饮用水源周边及污染地块为主,兼顾土壤背景值变化。2020年底可全部建成。
四、政府法定职责落实情况,执法监管及法律责任落实情况
1.坚持高位推动,强化责任落实。按照“党政同责、一岗双责”的要求,市委、市政府严格履行先行区建设的主体责任。主要领导、分管领导对我市土壤污染防治工作亲自部署、亲自督促。2020年7月,在市委常委会上市委书记,专题调度我市污染防治攻坚战工作,重点强调了农用地和建设用地安全利用工作。2.动态更新土壤重点监管单位名录。我市动态更新土壤重点监管单位名单,发布了包含32家企业的2020年常德市土壤重点监管单位目录。所有土壤重点监管单位均纳入常德市重点排污单位名录,接受常德市生态环境保护综合行政执法支队的“双随机、一公开”执法检查。3.土壤重点监管单位履行义务职责到位。32家土壤重点监管单位应履行的土壤污染防治法相关义务已纳入排污许可证,并制定了土壤污染隐患排查制度。25家已完成土壤自行监测,剩余7家企业的土壤自行监测工作正在开展,湖南谊诚化工有限公司2个地下储罐信息已进行备案。同时,我市还完成了对土壤重点监管企业和工业园区周边的土壤监测工作,作为风险预警和环境执法的重要依据。4.建立关闭搬迁企业安全处置机制。我市严格落实《企业拆除活动污染防治技术规定(试行)》的要求,湖南海利化工常德公司、常德纺机拆除乐果、电镀生产线时,编制了拆除污染防治方案和应急预案,报工信部门备案,并按照要求对环境造成危害的固体废物进行了安全处置。
五、土壤污染防治资金保障情况,治理修复技术研究应用情况
2019年以来,我市共争取上级土壤污染防治专项资金19730万元,涉及污染地块风险管控和治理修复、农用地治理修复、土壤污染综合防治先行区建设、土壤环境监测、能力建设等多个方面,有力支撑了我市土壤污染防治工作的顺利推进。在治理修复技术的研究应用方面,一是探索了污染地块有机物强氧化剂修复模式和热脱附修复模式。在津市市原香料厂土壤治理项目中,采用异位化学氧化修复技术处理土壤中的有机污染物,处理污染土壤及废渣13957m3。达标修复目标要求后回填并覆土,未出现二次污染。在澧县原青云香料厂治理修复项目中,对遗存的挥发性有机物和半挥发性有机物,采用异位热脱附+光催化氧化+活性炭吸附工艺,处理污染土壤及废渣12088m3、废水18738m3,不同区域不同深度的土壤有机物检出最大值均达到修复目标要求。上述项目的实施,去除了土壤中的有机污染物质,从源头上控制香料厂废渣及土壤污染,周边的地表水、地下水及农田污染风险得到消除。二是探索农用地植物修复模式。在石门雄黄矿区土壤污染综合治理系列项目中,探索建立了蜈蚣草种苗、栽种、培育、收割等质量标准,建成的科技产业园年繁育蜈蚣草种苗600万株,形成了《农用地重金属污染土壤植物萃取技术指南》《污染土壤修复后评估技术指南》《蜈蚣草育苗技术规范》等较为成熟的植物修复技术体系。同时探索了利用土壤污染物净化技术与地方产业(柑橘)优化升级相结合,通过产业(柑橘)收益,补贴土壤修复工程的模式。
六、土壤污染综合防治先行区建设情况
(1)坚持高位推动,强化责任落实。一是强化组织领导,高位推动。市委、市政府严格履行先行区建设的主体责任,将相关精神纳入主要领导、分管领导对先行区建设亲自部署、亲自督促。市政府坚持每月调度工作进展,着力狠抓工作的落实。年初我市对照建设任务完成差距短板进一步梳理,由市领导专题调度,下发任务清单。二是强化工作调度,落实责任。市委、市政府将土壤污染防治先行区建设工作任务作为市级攻坚自主增加内容统筹纳入污染防治攻坚战对区县市及相关市直单位绩效考核,借助污染防治攻坚战的平台,每月与污染防治攻坚战同步调度,年底结总帐,单列土壤考核奖励项目,强化了落实责任。
(2)加强建设用地风险管控。一是加强部门协作开展建设用地环境管理。我市按照《污染地块安全利用率核算要点》,与自然资源部门联合印发了《常德市关于加强建设用地土壤环境管理的通知》,要求各区县重点对辖区内工业用地变更为商住用地(时间节点为2017年7月1日--2020年底),开展土壤环境质量调查的工作情况进行全面清查,查漏补缺。在市本级,根据常德市公布的污染地块、疑似污染地块名录和开发利用负面清单,与自然资源部门提供的“地块收储基本信息表、工业用地性质变更基本信息表、地块出让基本信息表”三张表相结合,建立常德市国土空间规划与污染地块、疑似污染地块一张图。对不符合土壤环境质量标准的建设用地,不核发“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确保到2020年,污染地块安全利用率达到95%的考核目标。二是严格污染地块管理。动态更新污染地块名录并与自然资源部门共享,我市发布了2020年污染地块名录及负面开发清单19块、疑似污染地块17块。目前,我市污染地块和疑似污染地块风险管控到位。三是严格用地准入。严格环境准入,在规划环评编制阶段,对规划实施可能造成的土壤、地下水环境影响进行分析、预测和评价。如在津市工业园医药化工板块开展规划环评时,源头实现避免或减轻因化工园区开发对土壤、地下水环境造成污染。在建设项目审批中增加土壤和地下水内容,土壤污染防治成为新扩改项目环评报告书(表)重要方面,对影响土壤环境的高污染项目坚决否决。
(3)推进农用地分类和受污染耕地安全利用工作。我市农用地安全利用工作全面启动。2019年11月,市农业农村局 市生态环境局印发了《常德市受污染耕地安全利用工作实施方案》(常农发〔2019〕41号),明确了受污染耕地安全利用的工作目标、主要任务和保障措施。2020年5月,我局会同市农业农村局印发了《关于常德市受污染耕地安全利用目标任务分解方案》(常环函〔2020〕5号),将目标任务下达到了各区县市(见附件2),对安全利用类耕地,主要推广农艺调控技术,对严格管控类耕地,主要进行种植结构调整。截至目前,根据省农业农村厅耕地土壤分类清单成果,各区县市进行了种植现状入户调查。各区县编制的本行政区域受污染耕地安全利用总体方案征求意见稿已经完成。下一步,我市将全力推进受污染耕地安全利用和风险管控工作,重点对种植水稻的严格管控类耕地采取种植结构调整,对周边污染进行严格管控等措施,确保我市粮食安全
(4)突出源头预防,加强重点监管。一是加强土壤重点行业企业监管。我市动态更新土壤重点监管单位名单,发布了2020年常德市土壤重点监管单位目录,包含32家企业,其中25家已完成土壤自行监测,剩余7家企业的土壤自行监测工作正在开展。同时,我市还完成了对土壤重点监管企业和工业园区周边的土壤监测工作,作为风险预警和环境执法的重要依据。二是把涉镉污染源整治作为工作重点。2018年6月以来,我市共开展了5轮涉镉重金属企业排查工作,共排查重点企业114家次、重点乡镇143个,形成20家涉镉污染源整治清单,截至目前已完成13个涉镉污染源的整改销号,完成率为65%,有效切断重金属污染源进入农田的途径。三是建立关闭搬迁企业安全处置机制。我市严格落实《企业拆除活动污染防治技术规定(试行)》的要求,湖南海利化工常德公司、常德纺机拆除乐果、电镀生产线时,编制了拆除污染防治方案和应急预案,报工信部门备案,并按照要求对环境造成危害的固体废物进行了安全处置。四是开展了全市重金属企业全口径调查。我市通过全口径清查,建立了34家企业的涉重金属重点行业企业清单,其中23家在产涉重金属企业制定了重金属减排工作方案及清洁生产技术推行方案。针对我市机械加工企业多的现状,制订了《常德市电镀行业重金属污染综合防治项目实施方案》,关停散乱污的电镀企业,引进配备新工艺、新技术和先进电镀废水处理设施的企业,电镀废水管网采取架空设置,废水集中处理,有效杜绝重金属污染,让这一污染较重的传统产业焕发生机。
(5)规范项目建设,解决突出问题。在项目实施方面,出台了土壤污染防治项目管理规程,在土壤项目实施工程中,常德市创新性地设置了“码上报”功能,每个项目匹配一个二维码,通过二维码将现场施工进度、施工照片、存在的间题直接反馈至常德市土壤信息管理系统,实现了数据电子化,信息化,提高了环保部门对现场情况掌握程度和对第三方的监管能力。重点实施了石门雄黄矿砷污染治理、汉寿连家坝金矿遗留地场地风险管控、澧县青云香料厂治理修复、临澧德鑫矿业风险管控等一批土壤治理修复和风险管控项目,使局部地区土壤污染问题得到有效解决。石门雄黄矿区土壤污染综合治理系列项目,2019年11月,石门土壤修复经验得到了中央电视台《美丽中国》系列片的重点报道。
(6)推进农村环境综合整治,补齐污染治理短板。一是农村生活污水专项治理有序推进。2019年,完成了桃源县、津市市2个农村污水示范县的专项建设任务;申报储备了鼎城区蔡家岗镇舒公殿村和经开区石门桥镇范家潭村2个污水示范村项目,目前正在实施。2020年污染防治攻坚战任务中,农村生活污水专项治理100个村,其中“夏季攻势”70个村,目前治理任务已完成过半。二是超额完成农村环境综合整任务。2016年以来,省下达给我市的950个农村环境综合整治行政村任务,涉及11个区县,均已完成整治任务,共完成了1053个行政村的整治,超过计划数10%。三是深入实施化肥农药“零增长”行动。我市出台了《2019年度常德化肥使用量负增长工作方案》,全面完成了2019年测土配方施肥工作任务,主要农作物测土配方施肥覆盖率达到94%,肥料利用率提高到40%以上。2019年全市农药使用量4766吨,比上年减少901吨,减量15.9%。四是逐步建立农药包装废弃物和废弃农膜回收、贮存和处置处理体系。我市在津市市、安乡县开展了农药包装废弃物和废弃农膜回收处置试点,探索建立废弃农膜回收贮运和综合利用体系。目前全市废弃农膜回收率达到了74%以上。五是加强畜禽养殖污染防治。按照时间节点要求,全面完成全市禁养区调整工作。全市规模化养殖场粪污设施配套率达到80%,粪污资源化利用率71.6%,并实现大型规模养殖场粪污处理设施装备全配套。
七、贯彻落实“土壤污染防治法”存在的问题及建议
1.农用地安全利用、严格管控工作方面。粮食安全是土壤污染防治重中之重的工作。建议在责任划分上进一步细化、明确发改委、农业农村、生态环境、市场监督、粮食等各相关职能部门的职责,并建立健全部门间联系制度,形成合力确保粮食安全。
2.建设用地土壤污染风险管控和修复名录制度方面。由区县建立辖区内疑似污染地块名录,由市本级建立污染地块名录,以上污染地块和疑似污染地块,如果有污染责任人或土地使用权人的由污染责任人或土地使用权人开展土壤状况调查、治理修复风险管控等工作。土壤法从2019年1月1日实施,2019年以前,找不到污染责任人或土地使用权人的,开展相关工作经费上存在较大困难。
3.土壤污染防治法责任认定制度方面。土壤污染防治责任,在建设用地工业受污染地块存在2个或2个以上污染责任人时,污染责任的划分评定工作,是由生态环境主管部门会同自然资源部门认定。生态环境、自然资源部门认定的依据建议明确,避免产生行政诉讼的可能。
4.土壤污染防治风险管控、治理修复地块,项目实施后再开发利用方面。污染地块治理修复、风险管控工作完成后,应编制效果评估报告,报省生态环境厅会同自然资源厅组织评审,达到风险评估确定的管控和治理修复目标的,移出风险管控和修复名录。而修复目标执行的是总量标准,如重金属在土壤中的总量,目前土壤修复技术在重金属总量的去除上,成本非常高,可否执行酸浸或水浸标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