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常德市环境保护局对市政协六届三次会议第316号提案的回复

2015-08-11 16:21 来源:市环保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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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常环保案〔20151B

对市政协六届三次会议第316号提案的回复

尊敬的毕华委员:

  您在市政协六届三次会议提出的《关于治理噪音污染,还城市一片“净土”的提案》(第316号)收悉。经研究,回复如下:

  随着城市化进程的加快,城市化水平的提高,以及旧城改造力度的逐年加大,城市建筑施工噪声、社会生活噪声、交通噪声等带来的噪声污染成为各级城市管理的一个难题,并日趋凸显,近年来已成为群众投诉反映的热点。为切实减轻环境噪声给人民生活带来的污染影响,近年来我市强化了环境噪声监管,出台了《常德市人民政府关于加强城区环境噪声污染防治管理的通告》。将噪声监管纳入城市管理的重要监管内容,并推进实施:

  一、严格控制建筑施工噪声污染。对建筑施工噪声污染采取建筑施工监管与住建质检相结合,有效控制建筑施工带来的污染;对夜间施工实行严格的审批制度,由市住建局和市环保局把关,非因特殊工艺需要不得在夜间施工,积极整顿和规范建筑施工噪声对环境的影响,并在中高考前一个月和中高考期间,组织环保执法人员开展夜间巡查,提前介入,明令夜间不得非法施工,并及时处理违规施工噪声扰民问题;同时,环保部门还对所有的建筑施工地的甲方采取了约谈制度,与企业诚信评价挂钩,对不按规定施工、不服从环境管理、不文明施工造成环境污染扰民的实行严格的考核,切实强化建筑施工噪声管理。

  二、加强社会生活噪声环境监管。一是及时处理违规排放环境噪声污染扰民问题的娱乐业及有关文化娱乐场所、生活污染源;对居民区内的固定噪声源,只要有影响,我们接到反映,及时依法督促落实整改,切实解决老百姓噪声污染之忧。二是环保部门提前介入,严格审批,把好涉噪声排放文化娱乐项目环评关和固定噪声源选址关,从源头防止噪声扰民,即审批前置,对确实不适合办娱乐场所的选址坚决予以否决;三是对已办理造成扰民的依法督促整改,不符合环保要求的在其年审中不予办理环保证明;与企业环境信用评价挂钩,对长期噪声扰民场所列为不守环境信用企业(个体工商户)。四是广场舞、商业噪声的管理根据《环境噪声污染防治法》和《治安管理处罚法》规定,由公安部门依法进行管理。多措并举整治包括娱乐业在内的社会生活噪声污染扰民问题,使噪声环境状况得到好转。

  三、加强交通噪声污染治理。实施城区汽车禁鸣措施,公安交通管理部门根据城区区域噪声环境保护需要,划定禁止机动车辆行驶和禁止其使用喇叭的路段和时间,并向社会公布。汽车、摩托车按照规定使用音响装置,禁止噪声排放超标的机动车辆上路行驶,对不按规定使用音响装置的,由交警部门上路检查。去年集中整治了街道“炸摩”噪声污染问题。

  四、加强工业噪声污染防治。科学规划,严格产业布局和环保准入,对工业噪声强化治理,要求厂界噪声达功能区标准,不得影响周边居民生活环境。

  五、加强噪声污染防治宣传。每年我们都在“6.5”世界环境日期间,开展包括噪声污染防治在内的环境保护宣传,市民的环境意识得到不断提高,噪声污染防治的自觉性得到增强,今年,我们将进一步加大环保宣传力度,切实提升市民环保意识。

  从近几年的环境污染投诉来看,在市民环境意识提高的情况下,环境噪声污染投诉反而在逐年下降。从2014年对城区的环境噪声监测结果来看,区域环境噪声54.5分贝,满足功能区要求,声环境质量较好。

  相信通过各项环境管理措施,在各部门的共同努力下、在市区两级政府的领导支持下,城区环境噪声污染问题将会得到有效控制。

  感谢您对环保工作的关心、理解和支持。

  常德市环境保护局

  20155月27

签发人:关建锋    联系人:赵军

联系单位:市环保局  联系电话:722256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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