常环保案〔2016〕6号B类
市林业局:
潘宏祥代表在市六届人大五次会议上提出的《关于尽快制定和颁布湿地生态补偿标准和补偿办法的建议》(第038建议)收悉。经研究,现将会办意见函告如下:
湿地资源是我市宝贵的自然资源之一,为保护和合理利用我市湿地资源,维护湿地生态系统稳定和生物多样性,我局积极争取湿地环境保护政策和项目资金,主要采取了以下措施:
1、积极争取湿地生态环境保护政策和项目资金。2014年,我市的西毛里湖湿地进入了环保部良好湖泊生态环境保护项目库,正式启动西毛里湖生态环境保护项目建设,截至2015年底已投入资金2.26亿元,共实施5大类,18小类、43项工程,对西毛里湖湿地生态环境实施综合整治和有效保护,该项目还将在“十三五”时期继续实施。今年初,环保部、财政部启动了水污染防治行动计划项目储备库建设工作,我市整理、上报了20个左右水生态环境保护项目,涵盖重点哑河湖泊水环境治理、水系贯通工程、城市水环境治理、黑臭水体治理、地下水水源保护等方面,将积极争取中央、省环保专项资金支持,加强湿地生态环境保护力度,特别是安乡县地下水保护项目已进入国家环保部项目库,将在全国首批启动实施。此外,我市的环洞庭湖湿地保护工程、水源涵养林建设和保护工程及良好湖泊生态环境保护与建设等湿地保护项目还挤入了《洞庭湖生态经济区环境保护专项规划(2012- 2020)》的项目笼子,将于“十三五”时期逐步实施。
2、着力加大重点生态功能区考核县申报力度。我市安乡县、澧县、汉寿县已成功列入了以保护湿地资源为主要目标的省级重点生态功能区考核县的范围,以上三个县每年均可获得上千万的上级财政转移支付资金用于湿地资源保护工作。
3、深入开展环境治理。在争取和安排环保专项资金方面,我市考虑安乡县的实际,予以倾斜。一是农村环境整治整县推进项目早在2014年就将安乡县列入省级试点县,共争取项目资金 4000万元,比其他县市提前2年启动农村环境治理。二是开展土壤污染综合防治示范区建设。2014年,我市被环保部列为全国6个土壤污染综合防治示范区之一,现已编制示范区建设方案,并将安乡县列入全市试点,作为先期启动县,待项目资金下达后实施。三是安乡县已作为全国十个生态文明示范区建设试点县之一,下一步的环保专项资金支持力度将更大。
特此函告,谨供参考。
常德市环境保护局
2016年4月11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