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常德市环境保护局对市七届人大一次会议第135号建议的会办意见

2017-04-05 15:45 来源:市环保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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常环保案〔2017〕8号B类

 

市农委:

向兰代表在市七届人大一次会议提出的《关于加强农村中小规模畜禽养殖污染治理的建议》(第135号)收悉。经研究,现将会办意见函告如下:

近年来,我市畜禽养殖业发展较快,同时也给我市带来了巨大的环境压力。由于历史原因,畜禽养殖规划不合理、治污设施不足的问题仍然存在,特别是一些中小规模的养殖场和养殖专业户,因为选址不当、未配套治污设施等原因,造成了严重的环境污染问题,严重影响群众正常生产生活,群众投诉较多,已成为我市农村主要污染源之一。最近几年,各级党委政府高度重视畜禽养殖污染防治工作,投入了大量资金用于养殖污染治理,农业部门、畜牧部门、环保部门也做了大量工作,一部分处于禁养区的畜禽规模养殖场逐步退出,一部分大型养殖场配套了治污设施,基本实现达标排放。环保部门主要从环境准入、监管执法、污染治理等方面做了一些工作。

1、严格环境准入。一是划定了生态红线。在各区县市划定畜禽养殖禁养区、限养区、适养区的基础上,我局牵头划定了全市生态保护红线,将各类禁止开发区、生态敏感区和生态脆弱区划为生态保护红线,禁止新建有污染的建设项目。目前全市已划定生态保护红线面积7653.3平方公里,占国土面积比例为42.1%。二是严把畜禽养殖准入关。严格按照《畜禽规模养殖污染防治条例》规定,对新建、扩建畜禽养殖项目执行环境影响评价,在以往的基础上,增加了对地下水的影响评价,标准更高、更严,并积极提倡养殖企业采用干清粪工艺、种养平衡综合利用粪污等新工艺、新模式,严格执行环保“三同时”制度。

2、强化环境监管。一是开展全面清理整顿。2016年,我市全面开展了环保违规建设项目清理,对全市畜禽养殖企业进行了全面清理,督促不符合环保要求的企业整改。二是进一步加大畜禽养殖企业环境监管力度,严格按规定监察频次开展巡查,并将实施环境监管“双随机”制度,即随机确定监察对象,随机确定监察人员,进一步加大执法力度,规范畜禽养殖排污行为。对于国控重点企业,督促安装污染源在线监控设施,实现24小时全程监测监控。三是严厉处罚环保违法行为。近两年,全市共对29家畜禽养殖企业立案查处,处罚130.7万元。

3、强化环境治理。将规模畜禽养殖污染治理纳入了《水污染防治行动计划》《土壤污染防治行动计划》和农村环境综合整治整县市推进项目范围,督促养殖企业开展污染整治。到目前为止,全市共新建沼气池5718个、污水处理设施36套、有机肥厂12家。

4、关于降低规模养殖设定标准的问题。《畜禽规模养殖污染防治条例》明确,“畜禽养殖场、养殖小区的具体规模标准由省级人民政府确定,并报国务院环境保护主管部门和国务院农牧主管部门备案。”目前市一级尚无这方面的权限,我们将积极向省汇报,争取省级出台相关政策。

下一步,我们将进一步加强宣传引导,推广应用生态养殖、循环养殖模式,加大畜禽养殖行业监管执法、污染整治力度,促进全市环境质量改善。

专此函告,谨供参考。

 

常德市环境保护局 

2017年4月5日 

 

  签发人:周进                           联系人:杨岚

  联系单位:常德市环保局               联系电话:722256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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