常环保案〔2017〕10号B类
市农委:
民革市委等4名委员提出的《关于洞庭湖生态经济区内垸水环境农业面源整治的提案》(第316号)收悉。经研究,现将会办意见函告如下:
洞庭湖区水环境保护工作引起了省委省政府的高度重视,从2016年开始,先后启动了洞庭湖区水环境综合整治五大专项行动,采取了一系列措施促进洞庭湖水环境质量改善。但由于农村生产生活方式转变,农村多年积累的环境问题难以一下子根本改善,湖区面源污染仍然比较严重。我局历来高度重视农村环境治理工作,主要采取了以下措施:
1、大力开展农村环境综合整治。一是推进治理项目实施。我市目前共有11个区县市纳入全省农村环境综合整治整县推进项目范围,项目总投资13.53亿元,其中省农村环境综合整治整县推进以奖代补资金2.7亿元,已到位1.54亿元。重点开展农村生活饮用水源地保护、农村生活污水处理、农村生活垃圾收集处理、农村畜禽养殖污染治理等方面的环境治理。到目前为止,我市11个项目均已开工,其中武陵区、津市市、安乡县、西湖管理区、西洞庭管理区等5个项目已完成整治任务,其他区县市均已完成50%以上治理任务。全市共完成单户两格式、三格式、四格式生活污水净化池13.6万座,完成联户式集中污水处理设施630套,小型集中式污水处理设施92套。配置人工清运斗车5335辆、清运机动车172辆,新建垃圾池3148个、垃圾屋33个、垃圾中转站90个、垃圾分类中转站545个、焚烧炉70561个,完成整治任务的区域生活垃圾无害化处理率达到80%以上。新建沼气池5718个、污水处理设施36套、有机肥厂12家。同时,将全市所有河流、湖库全部纳入禁止投肥养殖范围,规范畜禽养殖禁养区、限养区划定。二是建立长效运行机制。对于已建成的环境治理设施,均督促各区县市建立了长效机制,确保正常运行,稳定发挥环境治理效益。同时,积极探索社会化运营模式。石门县政府投入资金3800多万元,采取PPP的模式,将全县城乡生活垃圾全部委托社会公司进行收集处理,实现了城乡垃圾处理一体化、市场化。西洞庭、津市市、澧县、鼎城区等地均在生活污水、生活垃圾处理设施运营方面,开展了第三方运营的探索和试点,收效较好。
2、积极配合相关部门做好全市养殖业污染治理工作。一是划定了生态红线。在各区县市划定畜禽养殖禁养区、限养区、适养区的基础上,我局牵头划定了全市生态保护红线,将各类禁止开发区、生态敏感区和生态脆弱区划为生态保护红线,禁止新建有污染的建设项目。目前全市已划定生态保护红线面积7653.3平方公里,占国土面积比例为42.1%。二是严格准入。严格按照《畜禽规模养殖污染防治条例》规定,对新建、扩建畜禽养殖项目执行环境影响评价,在以往的基础上,增加了对地下水的影响评价,标准更高、更严,并积极提倡养殖企业采用干清粪工艺、种养平衡综合利用粪污等新工艺、新模式,严格执行环保“三同时”制度。三是强化环境监管。严格按规定监察频次开展巡查,并将实施环境监管“双随机”制度,即随机确定监察对象,随机确定监察人员,进一步加大执法力度,规范畜禽养殖排污行为。对于国控重点企业,督促安装污染源在线监控设施,实现24小时全程监测监控。2016年,我市全面开展了环保违规建设项目清理,对全市畜禽养殖企业进行了全面清理,督促不符合环保要求的企业整改。同时,严厉处罚环保违法行为。近两年,全市共对29家畜禽养殖企业立案查处,处罚130.7万元。
3、广泛开展宣传教育。每年利用“6.5世界环境日”、环保世纪行等环保宣传的重点时期和重要活动,充分利用广播、电视、标语、墙报、宣传册、文娱活动等多种形式,组织开展了一系列保护环境卫生宣传教育活动,营造了城乡环境卫生同治的浓厚氛围。
下一步,我们将进一步加大环保专项资金争取力度,推进农村面源污染治理,逐步改善农村环境质量。
专此函告,谨供参考。
常德市环境保护局
2017年4月7日
签发人:周进 联系人:杨岚
联系单位:常德市环保局 联系电话:722256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