常环保案〔2017〕20号B类
市城管执法局:
佘冰卉委员提出的“关于市内严禁露天焚烧垃圾”的提案收悉,经研究,现将会办意见函告如下:
焚烧垃圾,造成的最直接影响就是空气污染,不仅影响空气环境质量,还可能对群众的生命财产安全造成威胁。各种垃圾的焚烧造成的浓烟滚滚,空气污染严重,若这一陋习得不到及时控制和纠正,将进一步影响我市的空气环境质量。在2016年的大气污染防治特护期内,我局成立了大气污染防治工作巡查组,每天不间断对影响我市空气环境质量的污染源进行巡查,发现垃圾焚烧现象屡禁不止,的确影响了我市的空气环境质量。
建议由市城管执法局牵头开展垃圾专项整治行动。一是大力宣传营造全社会抓禁烧、防污染、保环境的浓厚氛围,切实提高居民的禁烧垃圾的法律意识。二是加强对市城区焚烧垃圾的巡查力度,多方宣传,严密监控,及时制止,切实维护我市的空气环境质量。并按照“属地负责、部门联动、社会监督”的原则,落实管理责任,形成综合治理工作局面。三是要加大处罚力度,按照《大气污染防治法》有关要求,对露天焚烧的单位和个人要处以罚款。
常德市环境保护局
2017年4月13日
签发人:周进 联系人:杨岚
联系单位:常德市环保局 联系电话:722256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