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常德市环境保护局关于市七届人大一次会议第092号建议的回复

2017-06-07 11:01 来源:市环保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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常环保案〔2017〕24号B类

 

尊敬的王明胜代表:

您提出的关于“关于加大治理力度,改善大气环境的建议”收悉,经研究并结合会办单位的意见,答复如下:

一、我市空气环境质量现状

自2014年实施大气污染防治行动计划以来,我市开展了燃煤小锅炉关闭、工业污染治理与监管、加油站油气回收、工地扬尘控制、道路扬尘控制、餐饮油烟治理、禁止露天焚烧垃圾和燃放烟花爆竹、禁止露天焚烧秸秆、整治机动车排气污染、关闭粘土砖厂等十大专项行动,火电、水泥等重污染行业的除尘、脱硫、脱硝治理均已完成,全市248台燃煤小锅炉有219台关闭或改烧清洁能源,221家粘土砖厂已关闭217家,444家加油站、3家油库已全部完成油气回收治理,淘汰黄标车3.8万辆。通过力度空前的治理工程,主要污染物浓度大幅下降,到2016年底,PM10的年平均浓度从2014年的101微克/立方米下降到80微克/立方米,PM2.5的年均浓度从2014年的71微克/立方米下降到56微克/立方米,应该说大气污染防治初见成效。但现阶段空气质量离达标还有很大差距,特别是秋冬季节空气质量改善不明显,去年我市的污染天气天数还出现不降反升的情况,因此,大气污染防治工作任重而道远。

二、具体问题的落实情况及下一步打算

(一)车用燃油质量升级,降低车辆尾气排放。按照国家、省要求,我市各加油站已经从2017年1月1日起,全面供应国五标准的车用油。为切实做好成品油市场监管工作,市工商局加强了成品油的质量监测工作,2016年对全市成品油抽样171批次,不合格37个,立案查处37起,结案28起,罚没入库121万元;移送公安机关案件1起,有效的震慑了不法油品经营企业,控制了劣质油品排放超标对空气环境的污染。

(二)新能源汽车推广应用情况。我市的新能源汽车推广应用工作始于2013年。从保有量来看,目前,我市新能源汽车保有量仅有417辆(实车),其中,新能源公交车230辆,投入使用的100辆(实车),其中常德市中心城区70辆(实车),西洞庭30辆(实车),另130辆(实车)由于充电桩尚未配套,因此未投入运营。我市新能源公交车(此处仅指纯电动公交车)占全部公交车比重为22.8%。从任务完成量来看,常德市2016年实际推广使用纯电动公交车200辆(实车),按照12:1的比例折算,已完成2400辆(标台)任务,任务完成量排全省第6位。从产能来看,我市已具备新能源汽车生产能力的企业仅有大汉汽车一家,年可生产1000辆电动公交(客运)车,预计2017年可投入市场,该企业新扩建项目竣工投产后可年产2000辆电动公交(客运)车。下一步还需进一步加快充电桩等新能源基础设施建设。

(三)车辆升能换代问题:按全国统一安排实施,2017年1月1日起,轻型汽油车执行国五标准,2017年7月1日起,重型柴油车执行国五标准,2018年1月1日起,轻型柴油车执行国五标准。在管好新车上户关的同时,加大黄标车等高污染车辆的淘汰力度,几年来,全市淘汰黄标车3.8万辆。

(四)切实加强监管,打击违法经营。根据《大气污染防治法》的有关规定,工商行政管理部门负责对油品质量的监管,市环境保护委员会将督导市工商部门认真贯彻落实《大气污染防治法》《产品质量法》等法律法规,通过随机抽查、重点检查、投诉举报、媒体反映等多种途径发现案件线索,加大案件查处力度,严厉查处销售假冒伪劣油品等违法违规行为,着力解决人民群众反映强烈的油品质量等突出问题。严格按照《企业信息公示暂行条例》和《工商行政管理行政处罚信息公示暂行规定》等法律法规规章的要求,依法公示成品油案件查处情况,增强成品油经营者守法的自觉性,杜绝劣质汽柴油流进汽车油箱。抽检情况及查处结果及时向社会公布,接受社会监督。

非常感谢您对环保工作的理解与支持。我局将在今后的工作中,继续加大工作力度,争取大气环境质量的持续改善。

 

常德市环境保护局   

 2017年6月7日   

 

签发人:陈建国                       联系人:刘建军

联系单位:常德市环保局                联系电话:722256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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