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常德市环境保护局关于对市政协七届二次会议第320号提案的会办意见

2018-04-16 10:45 来源:市环保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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常环保案〔2018〕6号B类

 

市城管执法局:

在市政协七届二次会议期间,广州铁路公司长沙车务段常德车站陈军等2名委员提出的《关于加强常德市建筑垃圾处理和再利用的提案》收悉,经研究,提出如下会办意见。

随着我市城市化、城镇化步伐的加快和市民生活水平的不断提高,建筑垃圾环境污染问题日益突出,乱堆、乱倒、乱放现象严重,导致河流堵塞,占用农田和绿地,给生态安全带来了极大威胁。对建筑垃圾无毒无害化的处置已成为当务之急,鉴于此,我局提出以下几点建议。

1.加快建筑垃圾消纳场的建设步伐,适应城市建设的需要。各区县市应根据城市规划和建设计划,鼓励各镇(街)按照“共建共享”的原则,结合实际情况建设建筑垃圾消纳场、暂存堆场和综合处理设施,负责不可回收部分建筑垃圾处理。引进资源化再生利用技术和设施,为建筑垃圾找到妥善的处理渠道。新建消纳场要按照《建筑垃圾处理技术规范》(CJJ134-2009)的标准要求,完善各项设施。

  2.建立完善建筑垃圾管理制度。建议按照“科学、严格、精细、长效”的工作要求,对建筑垃圾运输实行专业化作业,从事经营的单位必须具备符合规定的车辆,具有合法的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车辆行驶证,运输车辆安装全密闭运输机械装置和GPS卫星定位系统,纳入统一的管理平台,杜绝运输途中的扬尘、撒漏和乱倒现象,建立起完善有效的管理制度。同时,各镇(街)要结合实际情况,制定辖区内建筑垃圾管理办法,实现建筑垃圾管理制度全覆盖。

  3.科学编制建筑垃圾综合处理规划。建议由建筑垃圾处理的行业主管部门负责编制我市建筑垃圾综合处理工作的专项规划,统筹考虑我市建筑垃圾的管理及处理体系构建。规划内容应包括对我市建筑垃圾现状进行详细的调查摸底,通过科学合理的方法,全面分析我市建筑垃圾处理形势,在此基础上提出适合我市建筑垃圾减量化、无害化和资源化处理目标及实施规划。  

  4.制定建筑垃圾资源化产业扶持政策。建议产业政策制定部门要尽快制定建筑垃圾资源化再生利用的相关产业扶持政策,政策层面上引导和支持建筑垃圾资源化利用,对建筑垃圾再生产品的准入制度,以及鼓励市政工程优先使用再生产品,逐步推进建筑垃圾资源化再生利用,促进建筑垃圾绿色产业的健康发展。

  5.积极开展建筑垃圾资源化利用,实现废弃资源变废为宝。在规范建设建筑垃圾消纳场及完善制定资源化再生利用扶持政策的基础上,积极推广绿色施工,通过优化施工管理、革新施工技术、推广新型建材等方式,最大限度地减少建筑垃圾的产生。充分利用社会资源,选择实力较强且技术成熟的建筑垃圾处理企业,企业集收集、运输及生产于一体,政府给予补贴及提供产品出路,积极推行就地消纳。在各镇(街)设置的建筑垃圾消纳场内引入资源化利用设备,负责建筑垃圾再生利用设施的建设及具体运营,对建筑混凝土和砖石等废弃物进行再生利用处理,逐步实现建筑垃圾的资源化处理。

 

常德市环境保护局

              2018年4月16日

 

签发人:刘黎                    联系人:吴亚平

联系单位:常德市环境保护局      联系电话:722256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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