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常德市生态环境局对市政协七届三次会议第312号提案的回复

2019-06-21 15:59 来源:市生态环境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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常环提复〔2019〕9号B类 

 

尊敬的沈玲委员:

您在市政协七届三次会议上提出的《关于加强农村集中式饮用水源环境隐患治理的提案》(第312号)收悉,我局高度重视。经认真研究,结合市农业农村局、市水利局、市住建局(市人防办)、市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局会办意见,现将有关情况回复如下:

一、关于强化措施,提高水源保护意识的问题

1.强化宣传教育

市人大出台了《常德市饮用水水源环境保护条例》和《常德市城市河湖保护条例》,全市围绕两个条例和饮用水水源保护开展了一系列宣传活动。一是将条例宣传纳入全年环保宣教总体方案之中,结合环保工作重点和中心,将条例宣传有机融合并贯穿始终;二是印发了《常德市饮用水水源环境保护条例》和《常德市城市河湖保护条例》读本,开展条例专题学习培训;三是将饮用水水源保护宣传纳入了“六五”环保宣传月内容,开展环保宣传“五进”活动(进学校、进机关、进社区、进农村、进工地);四是饮用水水源保护媒体及网络宣传常态化,常德日报、常德电视台均开了专栏,2018年来已发布相关主题稿件60多篇。

2.划定农村饮用水水源保护区

2014年,我市在全省率先开展了包括乡镇饮用水水源在内的集中式饮用水水源保护区划定工作,全市共划定饮用水水源保护区205处,其中,县级及以上饮用水水源保护区14处,乡镇饮用水水源保护区191处,基本做到应划尽划。2018年,针对个别水源地取水口变更、停止取水等情况,按程序上报省政府并获批新增划定饮用水水源保护区1处、重新调整饮用水水源保护区6处、取消饮用水水源保护区13处,目前,全市共有饮用水水源保护区192处。今年,根据生态环境部和水利部联合下发的《关于进一步开展饮用水水源地环境保护工作的通知》(环执法[2018]142号),在今年年底前,依法完成全市供水人口在10000人或日供水在1000吨以上的其它所有饮用水水源地(包括地下水型和县级以下地表水型)保护区划定及标识、标牌的设立。在进一步校准完善相关数据信息的基础上,排查整治保护区内存在的环境问题,对存在较大安全隐患和环境问题的饮用水水源地,进一步优化水源地环境质量或保护区划分方案。

二、关于强化排查,建立风险问题台帐的问题

按照国家生态环境部(原环保部)的工作部署,从2017年开始,每年开展乡镇及以下饮用水水源环境基础信息调查,建立县级以下饮用水水源信息管理系统。同时,根据《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规范化建设环境保护技术要求》,按照“一源一档”的模式建立饮用水水源地管理档案,并定期开展巡查。在今年年底前,完成所有饮用水水源保护区环境问题排查,建立问题清单;2020年底前,原则上完成“千吨万人”集中式饮用水水源保护区环境问题整治任务。

三、关于强化治理,消除环境安全隐患的问题

1.强化了农村环境综合整治工作推进力度。自2016年以来,按照国家、省关于农村环境综合整治全省域覆盖工作部署,以改善农村生产生活环境为目的,以污染消除、生态恢复、群众满意为标准,始终坚持以农村环境综合整治整县推进工作为抓手,认真履职尽责,积极主动作为,高标准、严要求落实整治工作,取得了一定成效。全市先后共有11个区县市的950个行政村纳入全省农村环境综合整治整县推进项目计划,总投资13.53亿元,其中省农村环境综合整治整县推进以奖代补资金2.7亿元,采取分期分批方式推进。截至目前,安乡县、临澧县、津市市、西湖、西洞庭、武陵区、鼎城区7个县市区(管理区)完成整治任务并通过省级验收;石门县、澧县、汉寿县已全部完成工程建设,正在组织验收;桃源县将于2019年年底前完成省级验收。行政村的生活污水处理率均达到70%以上(累计配套建设各类分散式净化池134299座,集中式生活污水处理设施65座);生活垃圾无害化处理率达到80%以上;畜禽养殖粪便综合利用率达到80%以上。

根据住建部门的工作部署,到2022年要全面实现乡镇污水处理设施全覆盖,并同步配套污水管网建设。今明两年,我市将在所有建制镇建成污水处理设施,并积极整改已建成乡镇污水处理设施运行状况,确保已建成设施全部正常运转。目前,纳入今年建设计划的38处建制镇污水处理设施正由各区县市自主开展规划、设计和项目入库工作,预计年底将全面开工。

2.加强了农村土壤污染防治力度。作为全国6个土壤污染综合防治先行区之一,我市按照“基础工作先行、污染防治先行、防控体系先行、技术路径先行、治理示范先行”的总体思路,先行先试、主动作为,提供了常德方案,创造了常德经验。探索部门联动机制,生态环境、自然资源、发改、农业农村、财政等部门协调配合,在土壤详查、用地准入和农用地管理等方面凝聚了强大合力;探索土壤修复和分类管理模式,通过实施石门雄黄矿、临澧县企业周边农田等污染治理和修复试点项目,以及安乡县农用地土壤分类管理试点项目,完善标准、积累经验,形成了可复制、可推广的常德模式;探索土壤风险管控方法,通过对海利常德农药化工有限公司拆除车间,开展土壤修复并落实相关监测机制,环境风险隐患得到较好控制;探索项目管理机制,建成全市土壤环境信息管理平台,出台了《常德市土壤污染防治专项资金项目管理规程》,并强化第三方机构管理考核,项目绩效大幅提升。

3.加大了“小散乱”污染防治的监管力度。为切实做好“小散乱”企业整治工作,我们采取了以下举措:一是加强执法,严厉打击环境违法行为。通过开展环保专项执法行动,对污染危害严重、群众反映强烈环境污染问题,始终保持环境执法的高压态势,严格执法,该停产整治就停产整治,该通报曝光就通报曝光。今年以来,我们通过“环湖利剑”交叉执法检查,对全市近50家企业进行了检查,共发现环境问题16个,立案查处企业1家,限期整改企业15家。在涉砂企业环境问题专项整治期间,我市摸排涉砂企业总数90家,发现环境问题企业77家,依法关闭企业14家,停产整治55家,立案查处14家,罚款金额106万余元,移送公安1家。针对近年全市乡村畜禽养殖污染投诉信访案件不断增加问题,我局会同其他职能部门对全市规模养殖场进行执法检查,2018年全市关停、搬迁、退养有排污的畜禽养殖场户2391家,完成规模养殖场的标准化改造277家,全市1206家规模养殖场中已有926家粪污处理设施配套到位,配套率达76.6%,超过省级考核75%的要求。二是强化交办,妥善处理环境信访问题。通过完善环境信访制度,以信访交办形式,按照属地管理原则向属地县、乡镇(区)、街道作出交办。强化了属地环境管理责任,畅通了信访办理渠道。全市梳理的78个2018年重复投诉举报环境问题中,已上报办结73个。

4.开展饮用水水源地环境专项整治。2014年以来,组织开展了对饮用水水源保护区周边环境的拉网式排查和执法检查。着力推进饮用水水源保护区规范化建设,配套完善饮用水水源保护区的界标、宣传牌、交通警示牌、防护栏等基础设施。全面实施公共水域禁止投肥养殖措施,全市800座水库、湖泊全部纳入了禁止投肥养殖范围;从2015年起,对全市所有河流实施禁止投肥养殖,有效控制水体污染势头。同时,人大监督与检察院法律监督强力推进饮用水水源地环境保护工作。2017年,常德市人大组织开展了《常德市饮用水源环境保护条例》实施情况的监督检查;2017年、2018年连续两年常德市人民检察院联合市环保局开展了全市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环境保护行政执法督查和法律监督专项行动,强力推进了全市饮用水水源地环境保护工作,有效解决了一批饮用水水源地环境问题。

四、关于健全机制,形成部门管理合力的问题

1.建立多部门联动执法机制。加强了与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农业农村局、林业局、畜牧水产事务中心等部门以及县、乡镇相关职能部门的信息共享,并建立联动执法机制,注重协调配合,强化对地方的支持、指导和监督,推动排查整治工作有序开展。

2.强化监督管理和考核机制。建立饮用水水源保护日常监督机制,明确责任体系,并在饮用水水源保护区进行确界立碑、设立警示标牌上公布举报电话。同时,规范我市农村饮水安全工程取水,将农村饮水安全工程发证工作纳入了最严格水资源管理考核。

3. 建立经费投入机制。积极争取上级环保资金用于饮用水水源地环境保护和整治,近两年,共获得上级资金投入1.5亿元。2018年,市级财政拨付饮用水源保护资金138万,主要用于水体水质的检测及水质自动站的管理。

农村安全饮水涉及民生福祉,我们将严格按照上级部门的统一部署和要求,认真开展农村集中式饮用水水源保护区的“划、立、治”工作,确保农村居民饮水安全。

衷心感谢您对常德市生态环境工作的关注、理解和支持。

 

常德市生态环境局

2019年6月21日

 

签发人:陈建国                 联系人:周仪

联系单位:常德市生态环境局     联系电话:722256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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