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常德市环境保护局2017年“七五”普法依法治理暨法制工作要点

2017-04-21 11:25 来源:市环保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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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年是“七五”普法规划的关键一年,为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六中全会和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紧紧围绕“新常德新创业”,认真贯彻落实全市“七五”普法规划、决议,推进环境保护普法宣传工作的深入开展,进一步提高广大干部群众的环保法制意识。结合工作实际,强化环保法制部门对执法的监督力度,规范执法程序,积极参与本单位的重大行政决策,坚决履行好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职责,推动环保部门依法履责合理行政,为建设法治常德贡献力量,同时也为党的十九大的胜利召开,建设现代化区域中心城市营造良好的法治环境。

一、深入学习宣传环保法律法规及社会主义法律体系,建立长效培训机制

1、深入学习党纪条规,明确环保人责任担当。法制部门要联合机关党委深入持续开展“两学一做”学习教育,领会把握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的基本观点和思想精髓。重视基层单位党组建设,重视党内法规学习宣传与国家法律法规的学习宣传,特别是将环保法律法规及政策结合《条例》《准则》贯彻学习宣传,坚持把纪律和规矩挺在法律前面,要建立环保工作人员的高度政治意识、大局意识、看齐意识、核心意识,让每个环保工作人员都树立担当意识。

2、开展多形式的环保主题宣传活动。针对重点对象进行普法,落实省委省政府办公厅《关于在全省各级国家机关中实行“谁执法、谁普法”责任制的意见》文件精神,建立健全宪法和环保法律法规的普法机制,积极开展“法律六进”活动,进机关,进乡村,进社区,进学校,进企业,进单位,将普法工作渗透社会各个层面。

市局法制部门将在2017年度内开展6·5活动,将《湖南省大气污染防治条例》进企业和社区作为本次普法活动的主题,着力解决企业对大气污染防治工作的疑惑和难点。同时,本次活动也通过进社区和学校,解决群众身边的油烟、扬尘、噪音污染等最为关心的环保问题。2017年12·5宪法宣传日主题宣传活动中,市局法制部门将重点宣传《常德市饮用水源地保护条例》,联合市局减排办制作相关的宣传册,深入农村和乡镇做好饮用水源地的保护宣传。同时,本年度内,市局法制部门将联合市局信息中心开展一年一度的“环保世纪行”活动,最大范围和形式宣传环保法律法规。

3、学习环保法律法规,突出环保现实需求,利用多种学习培训形式巩固学习成果。深入学习近年环保法律法规及政策,各单位及部门要根据工作实际,把学法和执法灵活结合,优化行政行为,使单位各项工作都依法依规开展,为民提供便利的服务。市局法制部门计划在2017年度开展两次法律培训,上半年开展《湖南省大气污染防治条例》的专门培训,下半年开展《湖南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办法》的培训学习。2017年,市局法制部门将结合6·5普法日,开展一次环保体系法律知识竞赛,两场行政执法及法制现场指导会议,将邀请相关单位专家前来授课,通过讲解案件实例有针对性的以案说法,提高办案人员调查、取证水平,切实提高办案质量。

二、落实法制考核,强化执法监督,贯彻依法行政和依法治国理念

1、贯彻落实纲要,履行省厅考核细则。贯彻落实《法治政府建设实施纳要(2015-2020)》《湖南省环境保护厅关于贯彻落实<法治政府建设实施纲要(2015-2020年)>的实施方案》。对照《湖南省环境保护厅依法行政考核细则》,加强依法行政工作监督考核。市局法制部门将在本年内拟在全市环保系统组织一次依法行政执法检查,复查工作将以“久诉未决”的环境问题为主线,核查相关行政处罚是否合法合理,是否执行到位,环境治理措施是否落实。

2、规范执法程序和文书制作。为规范市级和区县执法文书的一致性,市局法制部门将根据工作实际,在环保部和环保厅相关规定基础上,联合各区县市环保法制部门监督行政执法部门的执法文书制作,对不规范情形予以纠正。

3、重新修订和完善常德市环保系统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权标准。市局法制部门将在2017年8月份前出台最新行政自由裁量权标准,全市环保系统将统一执行,新的自由裁量权标准颁布后,旧的自由裁量权标准统一报政府法制部门废止。

4、加强行政案件评查。2017年环保法制部门继续开展年度行政执法案卷评查评比活动,各区县市环保部门必须在每季度建立和更新执法台账,并报市局法制部门备案,未经备案的行政案件引起行政复议或诉讼的,市局法制部门一律不予支持。市局法制部门将在每个季度对各区县市环保部门的行政处罚案卷进行抽查指导,并对抽查的情况予以通报,同时,市局法制部门将在2017年开展两次环保系统案件评查工作。     

5、立案结案的监督和公示。2017年是执法监督关键的一年,市县两级环保执法部门和法制部门要建立统一的行政案件登记表,全面跟进行政执法案件的立案、办理、结案全过程,保证行政案件程序合法,依法有据,每个案件都在法律规定的期限内结案并执行到位。今后,环保部门的行政处罚案件必须按规定,统一在部门网站或者当地媒体上依法予以公开,市局法制部门将联合市局信息中心定期检查复核。

为加大对环保违法案件的打击力度,市局法制部门将加强环境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衔接,配合公、检、法加大打击环境犯罪行为,曝光一批典型案例,坚决做到查处一案、教育一片、警示一方。

三、提高环保行政复议、行政诉讼工作质量

1、贯彻落实《湖南省关于加强和改进行政应诉工作的实施意见》《湖南省环境保护厅行政复议和诉讼案件答复应诉工作规定》文件要求,进一步规范环保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工作。

2、做好程序公开工作。各单位要在门户网站上公开行政复议申请、受理、决定等办案程序。要实行申请行政复议一次性告知制度,要探索和试行公开审理、听证或审查、庭审式审查、建议审查等方式,提高行政复议效率。要建立回访制度,督促行政复议决定的履行。

3、建立法律顾问定期坐班制度,严格处理相关法律问题。各单位要根据自身实际,聘请法律顾问或法律专业工作者为本单位提供法律实务服务,对各项重大行政决策、行政处罚等重要的行政行为要进行审核,并对所有审核的文件和案件建立台账,并及时向上级部门备案。

4、要建立行政复议、诉讼通报制度,纠正和预防违法行为再度发生。区县环保部门要对所有已结案的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案件都应该予以通报,对严重失职渎职的相关人员要依法予以处理,要将处理情况及时的予以备案和通报,促进单位执法质量、议事决策水平提高。

四、加强单位重大行政决策和规范性文件审查,推动环保法制建设

1、提高法制能力水平,建立法制文件审查工作台账。不仅要提高制定本部门重大规范性文件的审查能力,还要提高参谋能力。要完善本部门民事合同审查制度,严格执行规范性文件合法性审查制度,将各项审查事项建立管理台账,市局将定期对各区县市环保法制部门的台账建立工作开展督导检查。

2、完成《湖南省生态损害赔偿制度》全面推行准备工作。按照《湖南省生态环境损害赔偿制度改革试点工作实施方案》,提前准备好我市及各区县生态环境损害赔偿制度调研工作,为全省全面开展此项工作做好准备。

五、优化经济环境

1、梳理本单位权力清单。2017年8月前,各区县市环境保护部门要将本部门的行政审批、行政许可基本内容建立台账。有条件的地区,各区县市可以将相关权力清单予以公示。

2、履行执法检查备案制度。各区县市环境保护部门要要严格执行执法备案制度,所有涉企执法检查备案表都必须交本单位法制部门,法制部门将及时转交市政府优化办备案。

3、强化执法检查备案监督力度。按照市政府优化办的要求,市局法制部门将不定期抽查执法备案的履行情况,对不认真履行执法备案的部门予以通报。对于市优化办提出的未备案检查问题,市法制部门将积极予以协助执法部门解释,对通报的问题将予以督促整改。

六、积极推动环保法律体系建设,做好立法工作

《湖南省大气污染防治条例》将在2017年4月份出台,要组织好本单位和部门学习和运用。继续跟进《湖南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办法》的立法工作,积极为立法工作建言献策。配合省厅开展对《湖南省土壤污染防治条例》的立法调研工作。积极参与省厅有关部门搞好相关法律法规的立法调研,指导区县市开展环保新法的培训指导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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