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该《通知》标志着我市正式开展排污权有偿使用和交易工作;
2.明确了要做好的2项基础工作,一是加强组织领导,明确专人承办;二是明确了主要污染物种类为国家和湖南省实施总量控制的污染物(化学需氧量、二氧化硫、氨氮、氮氧化物、铅、镉、砷等7项约束性指标);
3.明确了排污权有偿使用原则以及有偿使用费和排污费的关系。《湖南省主要污染物排污权有偿使用收入征收使用管理办法》(湘财综〔2014〕32号)第7条明确规定,排污单位缴纳排污权有偿使用费,不免除其缴纳排污费的义务;
4.明确了全面实施主要污染物排污权交易的具体时间节点和相关工作要求;
5.细化了《常德市建设项目申购排污权工作流程》,有助于进一步优化服务水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