常德市生态环境局关于印发《2020年“谁执法谁普法”工作方案》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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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区县市生态环境分局,常德经济技术开发区、柳叶湖旅游度假区、西湖管理区、西洞庭管理区、桃花源旅游管理区生态环境局(分局),常德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社会事务局,局属各科室(单位):

现将《2020年“谁执法谁普法”工作方案》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工作实际,认真贯彻落实。

  

常德市生态环境局

2020年4月16日

 

2020年“谁执法谁普法”工作方案

 

为深入贯彻落实常德市依法治市领导小组关于开展国家机关“谁执法谁普法”工作的文件精神,结合我局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工作目标

“谁执法谁普法”是开展法治工作的重点任务之一,全市生态环境系统要进一步提高认识,主动作为,加大普法力度,进一步健全普法责任机制,确保各项工作落到实处,推动执法、服务、管理与普法的深度融合,为深入推进“开放强市、产业立市”营造良好的法治环境。

二、组织领导

成立由局党组书记李宏秋同志任组长,局长呙滨辰同志任副组长,副局长丁指南同志任执行副组长,其他班子成员为成员的常德市生态环境局“谁执法谁普法”工作领导小组。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法规科,丁指南同志兼任办公室主任,各科室(单位)负责人为成员,负责协调推进“谁执法谁普法”日常工作。

三、主要措施

各科室(单位)要结合生态环境服务和行政执法特点,立足实际,通过多种形式履行法治宣传责任。

(一)抓住“关键少数”。严格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办公厅 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党政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规定〉的通知》(中办发〔2016〕71号)文件精神,认真组织实施法治宣传教育规划,重要工作亲自部署、重大问题亲自过问、重点环节亲自协调、重要任务亲自督办,将宪法、生态环境领域法律法规和党内法规学习列入中心组学习,把党内法规制度纳入党员干部教育培训内容,提升领导干部生态文明政策理论素养,增强利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手段推进生态文明建设的工作能力,切实落实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

(二)加强法治文化建设。围绕污染防治攻坚战主题,以及《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污染防治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壤污染防治法》《优化营商环境条例》《国务院信访条例》《湖南省环境保护条例》《常德市城乡生活垃圾管理条例》《常德市西洞庭湖国际重要湿地保护条例》等法律法规落实媒体公益普法制度,充分利用局门户网站、官方微信(微博)、电子屏、法治宣传栏、公益广告牌等大众传播平台,推进环保法治文化传播。按照市依法治市办的安排部署,建立完善领导干部、干部职工等公职人员学法用法等制度,统一参加全市干部如法网学法、考法活动。同时结合环境保护方面法律法规,开展系统内的培训和考试,真正达到以考促学,学以致用。

(三)加强主题日法治宣传活动。充分利用“六·五”环境日、“12·4”宪法日、新出台施行的法律法规等社会关注度、知晓度较高的法治宣传机会,以法律咨询、发放宣传资料、LED电子显示屏宣传等方式开展规模和影响较大的集中宣传活动。有针对性地开展送法进校园、进社区、进乡村、进企业、进机关、进单位法律“六进”活动,加大对党的十九大、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全会精神、宪法和环保相关法律法规、防范化解重大风险、扫黑除恶、国家安全等政策法规的宣传力度,大力宣传以宪法为核心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体系,弘扬宪法精神和社会主义法治精神,增强全民法治观念。

(四)落实“以案释法”制度。建立健全“以案释法”的长效机制,针对影响面广、适用性强的典型案例,组织开展收集、整理、研究和发布工作,建立生态环境典型案例资源库,充分发挥典型案例的指导功能。有效发挥法律顾问、公职律师在行政复议及应诉过程中的“以案释法”作用。适时聘请环保专家专题授课说法,提高环境执法人员的法治意识和综合素质,确保办案质量,减少行政复议、行政诉讼风险。

(五)严格考核奖惩。“谁执法谁普法”工作落实情况作为学法、述法的重要内容,并已纳入年度法治政府建设考核内容,市局相关科室要加大督查考核力度,定期对普法宣传工作落实情况开展督导检查。各分局、各管理区环保局、各科室(单位)要注重普法过程中形成的各类文字、图片、影像等资料的收集、整理、归档,并于6月30日前、12月15日前将工作落实情况报送法规科(联系人:袁雅琴;联系电话:7224362;电子邮箱:2105644578@qq.com)。

四、有关要求

(一)坚持严格执法与环境普法宣传相结合。各科室(单位)要牢固树立严格执法就是最好普法宣传的理念,紧密结合国家、省、市新出台的法律法规,对照《生态环境保护综合行政执法事项指导目录(2020年版)》,做好执法和服务过程中的“谁执法谁普法”宣传工作,将环境普法宣传教育渗透到环境行政执法的全过程,采取以案普法、以案学法及说理式执法等方式向服务对象普及环保方面法律常识,通过严格执法促进深度普法,通过广泛普法提升环境执法水平。

(二)坚持上下联动和属地管理相结合。进一步落实普法工作属地管理、分级负责原则,市局强化对各分局的指导和监督,各分局、各科室(单位)具体落实对服务对象的普法工作,着力构建分级负责、共同参与的环境普法工作格局。

(三)坚持日常宣传和集中宣传相结合。各科室(单位)要根据自身职责职能,采取各种有效形式,面向服务对象以及社会公众开展各类重点突出、针对性强的集中宣讲活动,积极宣传普及环境保护方面法律法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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